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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逢山也没想到,气象局通报未来三天才会到来的大暴雪,已经开始提前预演。

    起初,天空中只是飘下零星雪花,接着,雪花越来越多,从灰暗天空中直直坠落。

    每一片都有指甲盖大小,形状不规则,密密麻麻,迅速充斥整个视野。

    原本还算平静的寒风,也突然变得狂躁起来,呼啸席卷苔原而过,吹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那些矮小苔藓植被,很快就被积雪掩盖。

    这雪真大。

    逢山带着骑士面巾,兽皮帽子捂住脑袋,裹紧身上皮毛大衣,带着纳什深一脚浅一脚地艰难前行。

    漫天飞舞雪花,以惊人速度堆积。

    每一分每一秒,苔原都在被一层层积雪所覆盖。

    这种天气,应该返回营地才是明智选择。

    逢山陷入沉思,草绳占卜不是万能的,这次能占卜到狼群的踪迹,下一次就不一定能找到。

    已经咬住狼群踪迹,如果现在放弃,阿拉斯加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狼群随便找个地方就能躲起来,

    就此返回营地,心有不甘。

    逢山咬了咬牙,决定继续追下去。

    随着时间推移。

    雪越下越大,视线被大雪模糊,脚下也变得更加湿滑难行。

    逢山哈出的热气,在眉毛和睫毛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霜,抬头望向天空。

    整个天地间被白色雪花笼罩,看样子一时半会是停不下来。

    扭头看向身后变成雪人的纳什。

    手表显示现在已经是晚上8点,天色依旧灰蒙蒙一片。

    “先找個地方扎营,等明天雪停了再走。”

    纳什点点头,环顾四周,看到远处有一片干枯灌木丛,“那边可以。”

    走到灌木丛。

    两人刨去积雪撑起帐篷,然后纳什用工兵铲砍断一些树枝作为柴火拖进帐篷里。

    逢山在帐篷地面铺了一层防潮垫,又铺一层驯鹿毯,支起柴火炉。

    随着柴火炉升起火焰,帐篷里温度缓慢上升,这时两人才露出舒服表情,王子和可乐也从背包里钻出来,在暖和的地毯上乱窜。

    纳什用炖锅装满积雪,加了一些干枯枝条,放在火炉上煮。

    逢山也没闲着,从背包里拿出熏鹿肉和鹿肉肠,放在火炉边上,利用余火烘烤。

    不一会。

    帐篷里充斥肉香,王子摇晃尾巴,围着火炉转圈。

    储备食物是用来应急,最好是通过打猎获取新鲜食物。

    “我出去看看能不能打到野兔雷鸟。”逢山拿起56半,拦住想要一起的纳什,掀开帐篷门。

    呼!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抽打在脸上,冰冷刺骨。

    逢山连忙拉紧帐篷门,一头冲进大雪中,狂风夹杂雪花,让视线变得模糊不清。

    每走一步,积雪都几乎没过膝盖,行动变得异常迟缓。

    运气还不错。

    走出几百米后,在另一处灌木丛积雪里,看到一只雷鸟探头探脑。

    端起56半,瞄准雷鸟扣动扳机。

    砰一声。

    风声完美掩盖枪声,雷鸟一枪毙命,连挣扎的机会没有。

    雷鸟是群居动物,当有一只时,附近肯定有它的伙伴。

    果然,在灌木丛另一个方向,还有一只雷鸟趴在雪地里,洁白羽毛是天然伪装服,本来安全躲着,可惜被猪队友出卖。

    又是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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