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学家大都认为天道与人道一致,以天道为本。

    一些哲学家主张,天道是客观的自然规律,天人互不干预。如荀子主张“明于天人之分”,“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应“制天命而用之”。

    另一些哲学家则认为天有意志,天道和人事是相互感应的,天象的变化是由人的善恶引起的,也是人间祸福的预兆。如董仲舒的“天人感应”。

    还有一些哲学家认为天道具有某种道德属性,是人类道德的范本,天道是人类效法的对象。世界,必有其规则,是为天道。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一人之身心,唯有感悟一途,此乃天道也。

    所谓天道,即是万物的规则,万物的道理,一切事物,全都是有一定规则的,而其外在的表现形式,能量守恒定律。

    天道就是天地大道。

    这个天与地不是只是说物质上的天空和大地,而是对一切的概括。一切的一切称之为天地,一切的运行规律称为天道。

    无论怎么看,天道就是最大的。

    还有什么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这话就很扯淡,完全没文化。

    先说天地之数,《易经·系辞传·上传》: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一三五七九是奇数,称作天数;二四六八十是偶数,称作地数。天数地数,奇数偶数,叫法不同,实际是一回事,都是对立统一的意思。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数五”,就是一三五七九这五个天数;“地数五”,就是二四六八十这五个地数。亦即十以内的五个奇数和五个偶数。

    五位相得,是一与二相得,三与四相得,五与六相得,七与八相得,九与十相得。

    各有合,是五个天数合在一起等于二十五,五个地数合在一起等于三十。二十五与三十相加,等于五十五,这就是“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

    《周易》的千变万化、神秘莫测,正是由五个天数与五个地数合成的“五十有五”的变化产生的。

    “五十有五”的变化产生六七八九这四个数,由六七八九的变化产生爻,由爻组成卦,所谓“成变化而行鬼神”即指此而言。

    从这一点就已经确定天道最大了。

    至于什么大道五十,大道之数压根没这说法。

    那叫大衍之数。

    “大衍之数五十(有五),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这段话是与上面“天一、地二、天三、地四……”那段紧挨着的,主要讲筮法的具体操作方法。

    重点要说的是“大衍之数”。

    传本《系辞传》在讲筮法这一部分有错简和漏字。关于错简,宋人程颐、朱熹和项安世等已经觉察并作了更正。

    关于漏字问题,长期以来不见有人论及。这大概是古代学者对先贤过于尊崇,不敢有疑所致。

    因此,自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姚信、董遇,以至朱熹等主流易学大家,都把“大衍之数五十”作了非常错误的解释。

    其实“大衍之数五十”,应为“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传本中漏掉了“有五”二字。

    非常明显,上文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至“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一大段文字,均在说明五十五是怎么来的。

    而下文突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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