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高大的身影,便出现在欧阳锋视野中。

    这是個长方脸、粗眉毛、宽肩膀、粗手大脚的青年,看面相比已满十八的欧阳锋要大上两三岁,约摸二十出头年纪。

    他穿着一身破衣烂衫,脚踩一双破草鞋,形似流民乞丐,手里提着根竹棍,棍头挂着一只黄皮葫芦,两只肥壮野兔。

    他自来熟地大步走到篝火旁,一屁股坐在欧阳锋对面的石块上,鼻翼微微翕张着,一脸陶醉地说道:

    “香,真是香!这究竟是何香料?”

    “这是安息茴香,俗称孜然。唐代以后,自波斯经丝绸之路传入西域,目前只在西域培根,中原还没有。”

    欧阳锋淡淡说着,将一块烤好的羊肉递给对面的青年乞丐,说道:

    “相见即是有缘。也无需你用野兔来换,我请你就是。”

    “谢了兄弟!”

    青年乞丐大笑一声,也不客套,接过烤羊肉,大口吃了起来。

    几口下去,青年乞丐赞道:

    “外醺里嫩,汁水丰润,咸香可口……兄弟这烤肉手艺当真要的!只是,我若有你的香料,或能比你烤得更好。”

    欧阳锋笑了笑,说道:

    “我还有羊肉,你也有野兔。等下我给伱香料,你来操刀。”

    “好啊!”青年乞丐欣然应道,又道:“我叫洪七,兄弟贵姓?”

    “欧阳锋。”

    说话间,欧阳锋瞥一眼青年洪七的双手,就见他十指俱全,并无残缺。

    “欧阳?看兄弟相貌,有些像是西域人,没想到却是姓欧阳。”

    “我父是中原人,我母倒是西域人。”

    “原来如此。说来也怪,我一见欧阳兄弟你,就觉格外亲切——可不是因为羊肉和香料,而是一种……嗯,一种说不出来的奇怪感觉。”

    “不是格外讨厌么?”

    “哈哈,兄弟你可真爱说笑,你我素昧平生,我怎可能觉得你讨厌?”

    “也许命格犯冲?”

    “怎么可能……”

    就这样,欧阳锋在贺兰山麓,与十指俱全的青年洪七一起吃着烤肉,谈天说地,彼此之间竟无半点生疏,好似多年老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