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都出血了!还说不严重呢?!”

    “一点小伤,无事的。”

    “小伤也不行啊,这荒郊野外的,万一要是细菌感染……啊啊,那个什么……有病邪侵入,那可如何是好。”

    我这么说着,脑子里也在思考着应急的办法,突然望见之前在湖边喝了几口的酒碗,便立刻有了主意,也不管王红儿如何想的,便朝周围的侍女喊了起来。

    “来人!速倒一碗酒来!”

    侍女们听到我的命令,也不知道我要干嘛,便立刻取来酒囊,将酒倒入碗中,匆忙递了过来。

    我接过那碗酒,又抬头望了望王红儿。

    “常言道酒能消毒,只是可能会有些许疼痛,还请红儿忍耐。”

    王红儿见我执意要为她处理伤口,便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而我呢,其实我哪里懂什么处理伤口啊,不过其实那个伤口也并不是很大,只是我对这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比较疼爱罢了,多少也可能有点小题大做。

    不管怎么说,我便直接将那碗酒浇在了王红儿的右脚底上,古代的酒酒精含量较低,也不知道能有多少消毒的作用,不过这是宫里带出来的清酒,酒里杂质较少,用来冲洗一遍伤口总还是可以的吧。

    “啊!”

    “怎么?疼吗?”

    酒浇到王红儿脚上那一刻,立刻疼得她又发出了一声呻吟,我连忙心疼地向她询问,但她只是摇摇头,没有作答。

    酒水冲掉了脚底的血污,露出一条不大的伤口,我连忙令人又取来干净的绢布,将伤口擦拭了一番,期间王红儿紧咬牙关,一声不吭。

    话说王红儿这玉足还真是漂亮啊,古人以硕人为美,诗经卫风有云,“硕人其颀,衣锦褧衣。”王红儿作为闭月美人,自然也是身材高挑修长,我看按现在的尺码,不到一米七,也起码得有一米六七或六八左右,甚至于要高过好多男人,虽然比不了现代那些动不动就一米七朝上的名模,但也可以说是模特身材了。

    而身高高的人,自然脚也要足够大才能支撑住身体,当时以脚小为美的风潮还没有完全兴起,像王红儿这样之前在山中苦修做活的人,自然是长着一副天足,虽然可能不符合日后一些文人士大夫的审美,但却非常对我的胃口。

    之前王红儿曾经赐我一只道履,我也曾偷偷用尺子量了量,足有一尺左右,对应现在,差不多也应该是个38码的鞋吧。

    不过脚长归脚长,但王红儿脚的两边却比较狭窄,因此从视觉上看,自然显得非常修长,高高的足弓和脚背弧度,又构成了一个漂亮的弧线,如此便产生了一种立体的美感。

    除此之外,此时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在我手中的玉足上,将脚的边缘照得透亮,与足肉厚实处形成了强烈的明暗对比,更别说那些粘在白皙皮肤表面,泛着晶莹光芒的水珠了,眼前的玉足就像是真的用美玉雕刻而成一般,难怪古人们要这么形容了。

    当然,由于是苦人家出身,虽说如今做了贵人,享了几天福,但王红儿的脚底总体上来说还是颇为坚硬的,因此捏在手里软硬兼有,手感也是颇为复杂多变,不可一言而尽。

    王红儿见我为自己擦了好久的脚,竟没有停止的意思,一时也有些不好意思,便连忙说道。

    “陛下,足底乃是污秽之处,若是已洗净伤口,陛下还是不要久握为好。”

    “非也非也,像红儿这样漂亮的美足,就算让朕枕着睡觉都可,何况是帮忙处理伤口呢。”

    王红儿听我这么说,便羞涩地笑了起来,说道。

    “陛下实在过于儿戏,怪不得太夫人总是责备陛下,区区小伤,依奴家看,陛下大可不必亲自处理了。”

    “那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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