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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胭脂也能分清楚轻重,知道现在情况紧急。

    她快步跑出临时搭建的皇宫。

    临时作为匈奴陪都的城池以前只是大景西部一个比较繁荣的城池,人口也不过二三十万。

    经过大半年的扩建,被称为荣京的陪都,算上军队和新移民,有百万人口。

    而此时此刻,火光冲天。

    看到这一幕,胭脂倒吸口凉气,“怎么这么快?”

    “燃烧.弹,敌人投放了燃.烧弹!”金壶眼中满是惊恐之色,说话的声音都颤抖起来,“该死的大秦!”

    匈奴人专门对大秦的武器做过评估,其中就有燃.烧弹。

    这种特殊的炮弹,甚至能够烧穿钢铁,附着在人体后,能之间把人烧成残骸,是非常恐怖的武器。

    也是他们最畏惧的武器之一。

    只是一直以来,他们根本就没有碰到过。

    但是现在,他们碰上了。

    只见,大火蔓延。

    凶戾的敌军骑兵在街道纵横。

    这些人手持钢枪,肆意收割生命,无差别的杀伤。

    胭脂想到了大哥说的一句话:比虎豹更加残忍,比饿狼更加狡猾,放下一切道德,才能称霸天下。

    中土人之所以不是匈奴的对手,就是因为他们被太多无形的东西束缚。

    然而这一刻,胭脂想说的是,如果中土人脱去了这些无形的束缚,他们可能比匈奴人还要残忍,还要暴戾!

    “杀!”

    赵蒹葭西瓜等人护在中间,“杀进去,不要放跑任何一个人,生擒胭脂,我保他一个侯爵!”

    这句话深深刺激了众人。

    而接连的胜利,也养出了这支精锐,百战百胜之心。

    这一刻起,他们就是当世强军。

    匈奴又如何?

    匈奴也怕死。

    他们的骑兵很厉害,他们的铁浮屠或许是当世最强的骑兵。

    但能够击溃他们的办法不是没有。

    斩他们的马脚,便能击败他们。

    骑马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大军入城后,分成十个队伍,在街道纵横。

    他们的武器早就更慌,就连身上的盔甲,马身上的披甲,都更加的请便,防护力更加强劲。

    他们在荣京城内,肆意的撒谎,将大火带到了皇宫之下。

    他们丢掉了所有的道德约束,手中钢枪,斩马刀,成了收割性命的利器。

    他们就像是地狱来的阿修罗,在这一刻,在匈奴人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痕。

    “退,快往后退,他们已经把路给封死了,过不去了。”

    “前面的路也被大火给封了。”

    金壶带着胭脂,想要冲出去,大量的骑兵顶在前面,可最终被杀退!

    疑惑这说,是敌军来的太快,杀的他们溃不成军。

    “你带一堆人,去东边,其余人跟我走北边,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胭脂此时已经穿上了甲胄,从马车上下来,骑上了自己胭脂马。

    “公主,我......”

    “听本公主的,如此还有希望,要不然,我们必然会被困死在这里。”

    胭脂深吸口气,“然后,一部分人进入皇城内,紧闭大门,让他们以为我们在城内,转移他们的视线。”

    金壶一咬牙,“听公主命令。”

    这一批人,都是真正的匈奴精锐,足有三万人。

    一万人跟着金壶杀去了东边,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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