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双手按住女儿的肩膀,让她坐好,又正正看着她的眼睛认真说道。

    察觉到马氏的情绪,马蓁蓁犹豫了一下,也正了神色:“娘可知,元朝以前的女子,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不等马氏回答,马蓁蓁继续说道,“娘大约不知,什么叫收继婚制?”

    “娘不知,你与娘好好说说。”马氏肃正道。

    马蓁蓁便娓娓道来。

    宋朝时,女儿也可以参与分家,虽然只有儿子的一半,但是因为另外有嫁妆填补,其实相当于差不多。

    对女子来说,嫁妆便是自己永远的私产,在南宋时用于经商或者水运更是常见。

    不管成婚前后,女子出门、游玩、甚至与男子厮混在一起打马球都实属正常。

    而生育的孩子,不管男女,若是和离或者守寡归家,亦可以带走。

    但是从程颐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开始,到朱熹的女婿黄榦提出对寡妇的三项要求,要求寡妇抵制改嫁一直守节,二是寡妇应该留在夫家侍奉公婆,三是放弃个人财产的支配,嫁妆与夫家共享。

    好在南宋时期教育普及,士人集团兴盛,此种言论并未被采纳。

    而北方的蒙古却在此时崛起了。

    身为游牧民族,他们采取一夫多妻制不算,还有收继婚制,也就是父死儿继,兄死弟继。

    这继承的,不仅是财产和地位,还有女人。

    原本就是逐水草而栖居的民族,嫁出去的女儿,或许这辈子都再见不到了。

    所以嫁女儿的家庭会收取高额的彩礼,而对于南方来说,花大笔钱娶来的老婆,就像是直接买断的劳动力一般,便是守寡了也合该继续在男方家中发光发热(继续生孩子)。

    元朝建立初期,这般的女性地位,竟然意外的与激进的程朱理学不谋而合。

    再加上元朝关于婚姻和继承法规的修改,让女子的地位越发低下,逐渐的,竟成为了男子的附属。

    为了服兵役和徭役,一个家中必须得有男丁才算是一户,女户再不得见,甚至收继婚都在元朝的强硬压制下合法起来。

    作为寡妇,不想被小叔子收继,唯一能做的就是守节。而若要改嫁,那可真是奇耻大辱!

    “……若这种情况下,再对守节大加褒奖,甚至算是家族荣耀,那母亲想想,寡妇会如何?”

    “活着便是抱着那牌坊孤独一世,死了……”

    马蓁蓁嘲讽的咧咧嘴,“死了更好,死了的,那叫贞洁烈妇。”

    随着马蓁蓁的叙述,马氏的身体开始轻微的颤抖起来。

    半晌,她甚至忍不住的干呕一声,怒声道:“还褒奖?我看谁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