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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十点半,福满楼打烊关店,餐馆的伙计们终于可以喘一口气。厨房后门外的小巷里,就着稀朗的夜色,四五个伙计正在围成一圈打牌。坐在台阶左边的一个伙计说道:

    “这倒霉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说罢狠狠的甩下一张牌。

    “等还完了船票钱,还了介绍费,还有吃住的钱……”另一个人口中碎碎念叨着。

    “狗屁! 哪有干活还收住宿钱的?这赵老板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台阶下方的一个伙计打断了他。

    “嘘……小点声,赵老板和生哥很熟,得罪不得,只能先忍忍,还完了钱再走。”坐在台阶右侧的伙计压低了声音说。

    “糟老头子,有什么好怕?”下方的伙计故意提高了嗓门。

    “你别说,挺可怕的。你看他那眼神,绝对杀过人!还有他脸上的疤,没看出来吗?一看就是枪伤。搞不好啊,他以前是和生哥一起在道上混的。”站在边上的伙计说道。

    “混社会的能来开餐馆?生哥要是肯要我,我才不在这儿吃苦。”另一个伙计说道。

    “要不咱们……”

    几个人聊天的声音越来越低了。

    丹龙没有和同伴们一起打牌,而是和托图坐在附近,背靠着墙根,眼望着星空聊天。自从那次偶遇,二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而且是彼此唯一的朋友。每天这个时候,是他们难得的聊天时间。

    二人聊起各自的身世,更是觉得相见恨晚。原来他们二人都是被遗弃的孤儿,完全不知父母是何人,是否在世,又为何遗弃自己。他们既不知自己从何来,也不知将向何处而去。人生理想之类的事情,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们只是活着,尽可能让自己舒服一点而已。

    但是二人在一起聊天,并没有同病相怜。他们丝毫不觉得自己可怜,而更像是在漂流的时候遇到了同伴。流淌的时间汇成河,戏水者看见了水中的倒影,忘情于奇幻的漂流。漂向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同伴之后,旅途变得更有趣了。

    托图提到,他在襁褓之中就被遗弃在大街上,从小与收养他的艾薇妮妈妈相依为命。“我们原来住在奥底市东边的贫民窟,比这边还乱。”

    托图还解释了一下他为什么一开始不愿意握手。原来,他有奇特的带电体质,不自觉就会从身上射出电流,还能引导附近的电流迸发。

    “你天生身上就有电?这也太神奇了吧!”

    “嗯……妈妈说特别小的时候没有,大概四五岁才有,刚开始电力也不强。后来……会电到别的小朋友,大家就不和我玩了,还总欺负我,学也上不成了。”托图说话的时候抱着双腿,把下巴抵在膝盖上,似乎并不以这个能力为傲。

    “我倒觉得你这个天赋挺棒的呢。”丹龙说。

    “一点也不好。很多事情做不了,任何与人接触的事情都不行,对我来说相当于一种残疾。”托图叹了口气。

    “那,你妈妈不怕电吗?我是说艾薇妮。”丹龙问。

    “我小时候把妈妈电晕过去好几次。她后来只能隔着一个橡胶垫子抱我。”

    “至少你还有妈妈,艾薇妮和真正的妈妈一样。你很幸运了。”

    “是啊……可是……”托图低下了头,深埋在自己的双膝之间闭上了眼睛。在这黑暗之中,他慢慢地向丹龙讲述了一个黑暗的往事。

    托图的养母艾薇妮是一家酒店的清洁工,经常打扫生日派对的垃圾。她在垃圾箱里见过许多吃剩的生日蛋糕,自己却从未尝过。而他可爱的小托图也从未庆祝过生日。艾薇妮从牙缝里省下了一点点钱,告诉托图,他十二岁的生日那天(被捡到的日子),她下班后会买一个生日蛋糕回来。托图高兴极了,这样的事情他只在书里见过。虽然不能邀请什么人来一起庆祝。只要有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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