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头戴牛仔帽的牛仔正在快速行进中,这伙人是由杀人犯、暴徒、流氓、小偷和逃兵组成的抢劫团伙。

    他们的头领名叫“跛腿”史密斯,听说之前是代表南部蓄奴州出战的小军官,之后打了败仗逃到西部,在这里纠结了一群恶棍,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

    他们借着联邦西进运动的大势,到处屠杀劫掠印第安部落,同时他们也抢劫商队,袭击小镇,总之是无恶不作,没有下限。

    这次在袭击根西部落时,被林肆和哑巴杀了个措手不及,当场就被干掉五人,还有三个重伤的没能挺住,就相当于一场战斗便损失了八名好手,这如何能不让史密斯心疼呢?

    在得到了这个消息后,他没有鲁莽的带人立即杀回去,而是派人从侧面打听林肆等人的身份背景,确定对方没什么威胁后,这才带领着更多的恶棍卷土重来。

    当这十几人跑出峡谷后,从侧面位置又出现二十来人,两帮人合为一处,目标只有一个,那便是此前吃过亏的根西部落所在地。

    “老大,那些该死的印第安野人全都跑了,一个不剩。”

    当这些土匪抵达原先根西部族所在地时,只看到满地的狼藉,还有他们已死同伴被动物啃食留下的残破身躯。

    这五个人不管刚死的时候是否完整,都被绑在了一根木头上,矗立原地,仿佛是隔空发出的挑衅。

    “有胆子......对方这是料定了我们会回来,他根本不怕我们......呵呵呵......好,很好。”

    跛腿史密斯怒极反笑,他看向戈壁远方,问道:“距离这里最近的镇子是哪?”

    “老大,好像是新乐镇,杰森的地盘。”

    “杰森......派几个人去看看,多收集一些情报,另外......联系‘恶狼’强尼,我有一种预感,这次的对手不简单,我们必须要召集更多人手。”

    “好的老大。”

    就在跛腿史密斯召集人手的同时,林肆也没闲着。

    “肆爷,还是那几个家伙,鬼鬼祟祟的,已经发现咱们的车队了。”

    阿福一身牛仔打扮,再搭配上那副混血长相,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他是华人。

    这段时间林肆派他混在新乐镇杰森的商队里,暗中观察是否有陌生人出现,果不其然,被阿福发现了史密斯留在这里的探子。

    林肆不是那种被动挨打的性格,他更愿意主动出击,将威胁扼杀在萌芽状态。

    当时他和哑巴出手帮助根西部族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那些亡命徒不会和他善罢甘休,后面肯定还会回来报复的。

    而且林肆他们要在山谷内开矿,需要长时间往返与山谷营地和新乐镇之间,想要一直隐藏行踪是不可能的,倒不如想办法将威胁引出来,一劳永逸的解决掉。

    “不怕他们发现,就怕他们不来......阿福,在镇子里放出消息,就说山谷中发现大量印第安人,是根西部族,他们扬言干掉过一伙侵略者,并且不畏惧任何报复。”

    “这......好的肆爷,我这就去办。”

    由于阿福的长相优势,林肆专门给他开小灶教授英语。

    这段时间阿福混迹于新乐镇的商队内,口语有了很大的进步,只要是不熟悉他的人,最多认为他的口音有些奇怪,根本不会怀疑这是一名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