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跑。
她不记得自己跑了多久,也不知道是跑到了哪儿。她初来乍到,不熟悉这个小镇,街道两边全是她没见过的建筑,路上全是她不认识的行人。
她不敢回家,一个人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把脸上的眼泪擦干净。手上被烟头烫出了好几个红印子,火辣辣得疼。
她在陌生的街道从中午一直待到傍晚,天色将暗,路灯次第亮起。
小镇不怎么繁华,来往行人不多。两边的商铺萧索又冷清,门口站着几个人,有大腹便便的餐厅老板、一头黄毛的网瘾少年、穿着俭省的酒吧女服务生。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股老旧的、苍茫的气质,是被这个小镇滋养出来的。
只有一个人不同。
那个人是一家汽车修理店的员工,应该是员工,他身上穿着沾满了灰土和油污的黑色汽修服套装,一个下午的时间都在修理一辆看起来比这个小镇还要陈旧的越野车。戴了白色的手套,手套上全是油污,脸上也不小心蹭到了些。
可即使这样,他身上都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这股气质把他从头到脚包裹起来,让他跟小镇里那些面目平凡的人有了最本质上的区别。
林书璞时不时就会看他一眼。
他躺在汽车底下,拿着扳手在拧螺丝。这份工作很辛苦,他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刚成年的样子,可他的手法娴熟得像个老员工。
越野车主人在旁边跟他搭话,问这辆车到底还能不能修好。他说他只能尽力试试。
越野车主人给他烟,他没接。那时候是初夏时节,天气热起来,店里没空调,他额上出满了汗,微微浸湿了额发。
一下午时间过去,他都围绕在那辆破车旁边。临傍晚时还真的弄出了点儿响动,车子能发动了。
林书璞继续看他。
即使他灰头土脸,满身油污,也依旧俊朗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林书璞那年只有十岁,但她已经知道了俊朗这个词要怎么用,用在什么样的人身上。
十八岁的少年把修理工具放在一边,抬起胳膊随意抹了把脸上的汗,转身进了店里。
再出来的时候,他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人看起来格外清爽。头发也刚洗过,吹得半干,额发蓬松地搭着,让他看起来有股浓重的少年感。
与这个小镇格格不入的高贵气质更突出了。
他朝林书璞走过来,停在她身边,开口跟她说了第一句话:“小妹妹,你怎么不回家?”
林书璞低着头。她在这边坐了一整个下午,被太阳晒得都发蔫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说她不敢回家,回家以后会被妈妈打。这样子说的话,他会不会觉得她很可怜?
她不想让自己被同情。
“跟这儿坐一下午了。”少年屈膝在她身边半跪下来,问:“饿不饿?”
很饿,她的肚子都叫好几声了。
林书璞抬起头,如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一样看着他,轻轻点了点头。
少年朝马路对面的一家小餐馆指了指:“那有吃的,哥哥请你去吃顿饭,你看行吗?”
他应该是担心自己会被当成拐卖小孩的人贩子,所以保持着一个合适的距离在跟她交流,询问她的意见。
林书璞从小在学校就被灌输了“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走”,“不能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等一系列的防拐常识,对人有戒备心。面前的男生个子很高,年纪也步入了成年人的范畴,可是莫名地,林书璞在面对他时,会无条件地信任他。
她跟着他去了那家小小的餐馆。
是家炒河粉店,店里人不多,基本全是这个小镇上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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