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泰混在人群中离开了,而萨里昂则和荷瑞斯一起回城堡,路上不断地低声咒骂那些宾客,说他们是铁公鸡、臭虫、吝啬鬼……荷瑞斯则突然想到文泰,说萨里昂也许可以考虑成为他的合伙人,如果表演成功,不仅投资能赚回来,兴许还能大赚一笔。

    萨里昂对此不知可否。他有点心动,但是手头没闲钱,只能作罢。

    ……

    且说距离十骑士出征已有六日,他们各带100骑兵赶往阿曼绥斯领南部。沿途有人认出他们的骑士身份,纷纷停下手上的活计行礼,都被他们无视了。

    单说罗根·阿曼骑士这一路,按照侦察兵所说信息行至中午,仍未见敌人的影子,众人难免心烦气躁,马匹此番长途跋涉也有些吃不消。正当他们准备放弃时,派出去的十个侦察骑兵的其中一个回报说,东南方发现一队敌人正在行军。问是何规模,只说各式怪物加起来不过五百或一千,目测没有高机动兵种。

    “看来那帮杂碎用的是分走、合兵的战略。这正和我的意,走!”说完罗根双腿一夹马腹,往敌人直奔而去,剩下骑兵紧随其后。

    所谓分走、合兵就是说,大规模作战所用兵力往往上万,假如全都合兵一处再奔赴战场,不仅容易被敌人摸清作战意图,易被反制,而且还会严重浪费不同兵种的机动能力,人越多就越臃肿。所以有时候会采用分走、合兵的战术,将会战所需兵力分成数个部分,各自沿着不同的路线前往作战地点,到目的地再集结成完整的军队。

    这样的优势是能充分发挥每一种路径的承载力,也不会拖慢全军的速度,比大规模集团行军更灵活、快速,而且因为分兵各沿着不同路线,敌人就算侦察出一两支,也无法准确得知作战意图。缺点自然是分兵容易被逐个击破。

    假如敌人是一开始就集体行军,那么对罗根来说,他们也必须合兵,这样才能保证足够的袭扰力度。否则假如敌人共有一万兵力,自己这边每个袭扰小队才一百人,无论是投掷标枪还是射箭,都是挠痒痒。当然,合兵袭扰并不是说集合成一千人往前冲,而是要么分成数个方阵或小队,同时从多个方向发动攻击;要么分成数批,一批接一批地发动进攻,一批打完就撤,换下一批,这样也许单位时间内造成的杀伤较少,但胜在持久,能最大程度地迟滞敌人。

    现在敌人分兵,也对罗根有一定优势。缺点自然是,他们得把敌人存在的所有分支兵力都找出来、迟滞住,否则少数几队被迟滞,不影响剩下的部队到目的地集合;优点是,他们也能分兵分别迟滞,对他们自己来说也更灵活。

    对罗根来说,他不需要想太多,知道一部敌人人马,便打一部。更多的计划或战术,终究要等所有敌军都被侦察出来才能下定论。

    花了十几分钟,终于远远看到一股黑红相间的怪物部队。它们排成一字长蛇的行军阵型,在大平原上走着,速度相对较快的佝偻怪和食尸鬼走在后面(假如放在前面,这些家伙恐怕会很快脱节),相对精锐的兵种走在中间——那是一小队身着黑色尖刺板甲的精英战士,罗根之前听萨里昂说起过;但萨里昂也从未见过这种敌人,还是听佩拉塔说的;佩拉塔又是听里卡多报告的,那里卡多听谁说的呢?是当初问菲奥娜问出来的。也就是说,这种全新的兵种,只有菲奥娜一个人看过。

    黑川王国的暴风号角领领主巴卡风,倒是和这种精英士兵打过很多次,但他并没有跟萨里昂分享这类信息。

    总而言之,罗根对这种新敌人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