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你的盔甲,我都没丢,就在旁边的树丛里面。”

    “煮药汤……你有容器?”里卡多挑眉问。

    菲奥娜一听愣住了,她的确没有能用来烧水的容器。她思索一番,说:“也许能用你的水袋,把烧红的石头丢进去间接加热;或者我多杀几只佝偻怪,新做一个新水袋……”

    “呕!别碰佝偻怪的皮!”里卡多连忙打断,甚至不顾疼痛撑起上半身。“这样吧,用我的锥形盔,加热退火就退火了,有水喝才是要紧事。”

    于是菲奥娜便又出去找柴火,很快折返回来点起火堆。她点火的方式与众不同,是用尖利的黑色爪子猛地摩擦燧石激起火星,进而点燃火绒的。为了安全考虑,她还用石头把火堆围了起来。然后把草药和浆果捣碎后倒入盛满水的锥形盔里。水是从附近的小积水潭里取的,虽然看起来有些脏,但是烧开就问题不大。

    “事先声明:我很感激你的搭救。但我在想,直接背着我弃城而逃是否有点……草率?”

    “现在想想的确,不过当时没什么给我思索的时间。我只能凭直觉行事。”菲奥娜回答说。但她没说的是:为什么她的直觉是发了疯一样背着里卡多跑,而不是像之前一样躲起来。她对自己当时的爆发力也有点后怕,在她甩尾猛击食尸鬼时,那恐怖的力道甚至反伤了自己,食尸鬼在飞出去前都有被直接抽成两半的感觉。

    “你觉得费格妥耶城守不住?”

    菲奥娜坦诚地摇头说:“我不知道,我从没接触过兵书,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守得下去,什么情况守不下去。我只知道雅拉城的城墙破了就没得守,想来费格妥耶城应该也差不多。”

    “荷瑞斯还在费格妥耶城,你难道就不担心他么?”

    “很担心,可我再怎么担心都没用。”菲奥娜的神色立刻落魄起来,隐隐有哭出来的趋势。“我和他的缘分自那一夜就应该断了。我这一走,也许我还难以接受,但对他来说是好事。”

    “你说是就是吧。”里卡多识相地终止了这个话题,不一会儿他又半开玩笑地说:“我看我的剑,仿佛凭空‘老了十岁’,你究竟是怎么用的?”

    菲奥娜一听,噗呲一下乐了,同时也有点羞愧,解释说:“就像用柴刀、厨刀一样劈。我觉得这种武器完全不如平民的刀好使。为什么你们喜欢这种‘华而不实’的武器?”

    “华而不实?姑娘你真是太年轻了。”里卡多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菲奥娜把剑递过来。他用力气尚存的右手持剑,打算教菲奥娜一点基本的用剑技巧。“剑是塔拉朵玛大陆最泛用的武器,大概仅次于矛。它的优点就是集多种功能为一身,可劈可砍、可刺可撩、长度适中、攻守兼备。用作劈砍时,它不如刀那样沉重;用作刺时,又比矛灵活敏捷;用作格挡招架,也不像盾牌那样遮挡视线……好处很多,所以很吃熟练度。”

    “我只知道一句俗语——‘样样通等于样样不通’,有这么多功能,但每一项功能都不算突出,这算什么好武器呢?”菲奥娜显然认为里卡多在吹牛。

    “连佩拉塔大人和奈特·弗洛伦爵士都用剑,足以说明它的威力。你总不能不信他们俩吧?”

    菲奥娜仔细一想,确实是这样,那两位就是她认知里的顶尖强者,都用剑。“好吧,你或许是对的。但我为什么就用不好呢?”

    “就像我说的,它吃熟练度。没有充足的训练作支撑,剑就和烧火棍差不多。”里卡多撑起身子倚靠在树干上。“等我们俩喝了药汤,我教你几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