鞅,正式决定在秦国实施变法。实施变法颁布

    “垦草令”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命商鞅在秦国颁布《垦草令》,确定了秦国变法的方向。

    《垦草令》确立了重农抑商的原则,鼓励开垦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扩大社会总供给。

    《垦草令》中为垦荒兴农提出了二十种措施,其中包括地税、商税、徭役、刑罚等制度,以及取消贵族特权,防止官吏贪污、压抑工商、制裁奢侈等内容。

    《垦草令》反映了商鞅以

    “农战”

    “富国强兵”为核心的治国思想,他通过整饬吏治、强化司法、压抑特权等方式,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让更多的人去开荒种地,专心务农。

    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6年,《垦草令》颁布三年后,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施第一次变法。

    商鞅在颁布变法令之前,为了取得国民的信任,专门命人把一根10米长的木头立在了首都栎阳(今陕西临潼)的南门,下令说谁能把木头扛到北门就赏赐十两金。

    百姓不敢相信有如此好事,一连十多天都没有人来搬动木头。于是商鞅又将赏金提高到五十两金,终于有一个青年将木头移到了北门,然后商鞅就将赏金给了这个青年。

    取得国民信任之后,新法开始推行。此次变法要点是:在户籍上实行什伍连坐,也就是将百姓按什伍划分,名列户籍,互相监督连坐;鼓励分居,有两个儿子以上而不分户的,加倍缴纳军赋;重视耕织,抑制工商业;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袭,建立二十等爵制。

    这次变法在秦国实施几年后,百姓富裕,民间私斗减少,秦国大治,同时国民战斗力也有所增强。

    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2年,秦国变法初见成效,在对外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商鞅因功由大庶长晋升为大良造。

    公元前350年,秦孝公与魏惠王修好后,秦国的社会环境逐渐稳定,国力也有所增强,在商鞅的建议下秦孝公把都城迁到了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仿效中原各国都城规模建造宫殿,同时命商鞅开始进行第二次变法。

    此次变法要点有:开阡陌,废井田,土地归为私有;废封建,立郡县;统一度量衡。

    商鞅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两方面进行改革,新法施行五年后,秦国更加富强,战斗力进一步增强,诸侯向秦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