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东眼里李龙还是杀人的凶手,我并没有告诉他实话,但是还是提醒了他一句,李龙并不是凶手。

    不等房东惊讶完,我又问他在李龙住的地方有没有拿过什么东西,这个不一定是李龙死后的,死前的也算。

    房东仔细想了想,告诉我没有,他跟李龙并没什么接触,只有交

    房租的时候会来,平时都是各自住各自的。

    看房东不像是开玩笑,我也死心了,让他回去忙吧,这里暂时不用他了。

    我也死心了,让他回去忙吧,这里暂时不用他了。

    说完我上了车,正准备离开,谁知刚走两步,房东像是开窍了一般,一下子拦住了我。

    幸亏我反应够快,及时踩刹车上才没有撞到房东,我伸出头很生气的道:“你干什么,多危险,要是撞到你怎么办?”

    见我停下来了,房东走到我旁边对我道:“警察同志,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不知道是不是你需要的。”

    我来了兴趣,问他:“哦?是什么事?”

    房东想了想随后道:“是这样的,你要是说我拿没拿过李龙的东西那肯定没有的,不过我买过。”

    “买过?买了什么?”我立刻提起了兴趣,死死的盯着房东。

    房东用手比划着道:“猪头,一块非常大的猪头。”

    听到猪头这两个字,我眼前一亮,将车熄火,随后从车里走了出来,问他是什么样子的猪头,让他跟我好好说说,另外那猪头他是怎么跟李龙买的?买来做了什么?

    房东告诉了我,他是在收房租的时候李龙推荐给他的,说是讨债的时候人家送的,他自己吃不了,就送给他了。

    但房东也不是那种贪便宜的人,于是就给了李龙五十块钱,一开始李龙不要,但经不住房东坚持,最后还是收了。

    “你不会告诉我,那猪头你吃了吧?”我想想就觉得有些反胃。

    房东有些尴尬的表示他确实是吃了,而且还邀请了一些朋友一块吃的,找的专门的厨师做的,味道还不错。

    我问房东有多久了,房东想了想告诉半个月多点,不到一个月,也就二十来天的样子。

    我想了想,房东这个所说的和陈峰所说几乎不谋而合,可以肯定房东买的这个猪头就是李龙收到的那个猪头。

    我盯着房东有些无奈的道:“你胃口是真好,这都能吃下去。”

    这个我是打心眼的服房东的,我相信正常人的话很多人都做不到能吃下猪头,当然不是剁碎的那种,但房东却做到了,不服都不行。

    房东被我说的也有些尴尬,急忙解释他当时也没想吃,不过看那东西扔了也怪可惜,加上也没吃过,想尝尝味道,所以就没控制住。

    我长叹了口气,让房东回去吧,该知道的我已经知道了,其他的就没什么了。

    房东问我不会是想找这猪头吧,难道这猪头也跟案子有关。

    我想了想告诉房东这个还不能告诉他,得保密。

    房东到最后长叹了一口气,也不在纠结,表示好吧,他还是等着看新闻吧。

    房东离开了,而我也没有闲着,开车先回了警局,老钟正在警局里待着,我问他怎么样,法医部那边有没有什么发现,老钟摇头表示没有。

    眼看着已经没什么好走访的了,法医部这边儿又有了老钟坐镇,我也就没在多待,回办公室眯了一会儿。

    昨晚一晚上都没睡好,脑子里全是案子的细节,早上起来的时候都是困得。

    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休息了,我很珍惜,趴在桌子上没多久我便睡着了,等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饭点了。

    我订好的闹钟,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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