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了董事长那颗冷酷无情的心。

    对董事长来说,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其次便是儿子。

    仅仅因为一丝猜忌,就断绝亲子关系的事情,在上流社会屡见不鲜。

    每个儿子见到董事长,就如同胆小的耗子见到了凶猛的猫,无时无刻不是战战兢兢、谨小慎微。

    出城前往凌云山,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躲开了父亲那如芒在背的目光,远离了家族中那些心怀鬼胎之人。

    凌云山除了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简陋,再加上一个命硬的林四姑娘,似乎也没有其他不好的地方。

    联想到被家族抛弃的林四姑娘,再想到自己,两人倒真有几分同病相怜的意味。

    ……

    凌云山的林府庄,左右两边各站着五个壮丁,他们个个挺直了腰杆,努力让自己像一根笔直的人形棍子。管家在林焉身旁急得来回踱步,双手不停地搓着,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啊!”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不断滚落,显得焦躁不安。

    林焉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墩上,手中轻轻摩挲着那串木头珠子。这珠子可是她费了不少心思亲手雕刻而成,师父凌元子又精心帮她开了光,想必是灵验非凡的。

    早在四五天前的一个黄昏,林焉正坐在院子里望着天边的晚霞出神,突然一个小厮急匆匆跑来,递上了那封关于三少爷要来凌云山的林府庄养病的消息。相关的指示里还着重强调,要悄无声息地进村,万不可大张旗鼓。

    林焉当时就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

    这究竟是搞什么名堂!

    她心里那股子火气“噌”地就冒了上来,恨不得当场爆一句粗口,狠狠痛骂董事长简直就是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堂堂的郑家少爷,不在那繁华的家族里舒舒服服地待着,却偏偏要跑到这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来养病?

    喂?

    这到底是来养病的还是被无情流放的呀?

    莫非是想借着她那不知从何而起的所谓“命硬”的威名来“克”死这位少爷,那往后她岂不是要性命难保?

    她就这么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纠结了好几天几夜,绞尽脑汁地琢磨到底该用怎样的态度去对待这位貌似被家族抛弃的三少爷,可思来想去,却始终没有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

    算了,她也不想再这般苦苦耗费自己本就不多的脑细胞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干脆就当作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对待得了。

    “到了!”

    道路的尽头,尘土如黄龙般漫天飞舞。十几辆劳斯莱斯在飞扬的尘土中缓缓驶来,车速不紧不慢,却透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这般奢华气派的车队,也只能是郑家少爷才有。

    这小小的破地方,就是个深深的、被世人遗忘的山沟,就连县老爷都嫌这里太过偏僻荒凉,从不肯将自己的脚步踏上这片土地。

    换句话说,以往来往林府庄的人当中,最为风光的也就是那些赶着皮卡的商队。

    皮卡那速度,哪里能扬起如此遮天蔽日的尘土。

    唯有这一辆辆劳斯莱斯,才有这般令人瞩目的派头。

    “都站好了,站好了!这可是从首都来的贵人,都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小心伺候着!”管家老黄扯着嗓子拼命吆喝着壮丁。那十个壮丁,皆是年轻力壮的大高个,模样也都周正帅气。他们可是从近百个壮丁当中经过层层筛选、激烈竞争才脱颖而出的,一个个精神抖擞,意气风发,仿佛即将迎接一场重大的战役。

    迎接少爷,别的先不论,首先得把东家的气势给充分展现出来。

    管家老黄一路小跑来到林焉身旁,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神色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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