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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见 面

    金善英好看的杏核眼一下睁得很大,像见了鬼般惊愕。要知道卖药、缉药同时上演可不是小曲目。

    朴东旭没有解答她的惊愕,在茶几上一只喝功夫茶的小瓷杯里捻灭烟头,平静而专注地与她对视,眼神深处藏着抚今忆昔的爱恋和惆怅。这个女人的五官还像多年前那样匀称而耐看,皮肤也保养得很好,细瓷一样有光。再加上她那堪称妖娆的身姿,从头到脚都透着一种质地高雅的动人。最关键是她那介于贵妇与贤妻良母之间的简约气质,是最令成熟而富有内涵的男人着迷的。

    算起来,金善英跟着朴东旭已经将近十一年了,那时候她还是位亭亭玉立的高中生,是因为不慎被“问题”女同学裹进迪厅摇头被抓,之后才被时任首尔警察厅违禁药品管理科副室长的朴东旭看中并展开“围捕”的。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难想象了,不谙世事的小妮子哪里抵得住位高权重又威武成熟的男性魅力?几个小套路下来,朴东旭就扭下了这朵刚刚吐蕊的小黄花。也可以说她只是朴东旭之类的“社会强者”借职业便利顺手采摘的野花一朵而已。但她却潜载着一种有别庸常的深韵,不但没像一般小女孩儿那样逐渐在男人面前失去新鲜感,反而如同窖藏小烧,越久越醇,随着岁月的流逝源源不断地释放着自身的底蕴和内涵,其魅力远远超过朴东旭曾经拿下的那些姿态各异的女人。使朴东旭越来越爱不释手,以至于在维系劳心耗力的事业和家庭之外,潜心为她经营了一个牢靠又不失温馨的世界。同时朴东旭也为自己构筑了一隅浓芳四溢的安乐窝,时不时的在暗暗窃喜中纵享着拥香抱玉的快活。

    按理说,这种美哉美哉的好事儿换做谁都应该竭尽全力让它源远流长,怎么会让心肝儿美人去干卖药这样玩命的事呢?那不是一边暴殄天物一边自掘坟墓,抱着美玉自己往坟坑里滚吗?

    正所谓糟木换金,事出有因。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朴东旭那不省心的儿子在留学新西兰期间,惹上了当地白人黑帮,如果想不惹麻烦、不吃官司,只能被敲诈。这让朴东旭夫妇在本就难以承受的巨额留学费用的基础上又添了五亿多韩元的债务。没有办法,世事就是这样残酷,逼得朴东旭在极力维护牌坊的同时当起了婊*子,终于用上了从多年禁药经验中逐渐摸索出的一步私吞禁药的妙招——干黑活。

    干黑活的疯狂想法一露头,他狠狠地心悸了一下。他这才明白,原来从英雄到罪犯竟然这样容易,只需一念之差。眨眼间,模范好人就变成恶棍。

    第一次从“黑活”当中获利的朴东旭虽然忐忑了很久才恢复正常心率,但他却证实了一种感觉,原来自己早就被“意外之财”诱惑得蠢蠢欲动了。只是职责的神圣感一直在自己眼前扯着薄薄的幕布,才让真相不那么赤裸。不过,他仍然狡黠地给自己的贪婪和轻浮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如果不是不肖之子逼迫自己铤而走险、如果不是人性本身就经受不住巨大利益的诱惑,自己绝不会把幸福安逸的人生轨道扳向无路可退的沼潭。

    说真的,天下的女人都是可敬的,有些甚至可敬得可怕。她们在爱情漩涡里不但勇往直前,而且有时还会丧失理智和是非观,只须把某件事扣上爱的帽子、贴上爱的标签或冠以爱的名义,那么,她们立马会变成被洗脑的邪教徒。同时也会变成除了“爱”字对一切都视而不见的睁眼瞎,即刻化身爱情飞蛾,冲着烈火迅猛扑去,直至化为灰烬才感觉光荣。金善英就属于这个族群中的激进分子,她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会拒绝跟爱有关的任何事。包括跟家人闹翻,只身从釜山搬到首尔给朴东旭当小三儿和三次堕胎,以及按朴东旭指示开始秘密从事禁药经销,她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于她而言,永恒的现实就是爱情,她若爱他,他干的一切都是对的。甚至她还从中享受到了无比的自豪,原因是朴东旭既然能与她共谋关乎生死的大事,足见这个男人跟她以命相交了。这是什么?这是超乎生死的爱情真实存在的沉甸甸的证据。由此,她觉得自己所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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