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署长,要不要通知检事厅?”青木向白石请示道。

    这个证人有巨大弱点,一旦被打个措手不及的话……

    白石稍一犹豫之后便说道:“先不要,你们继续调查,最好能彻底证实或者证伪坪仓的不在场证明!”

    青木和赤坂闻言还有些不解,不过藤似乎已经明白了白石的用意。

    “你们调查的时候,注意不要泄露这位证人的事情……现在不仅我们在理论上并不知道她,被告律师也不知道,虽然有巨大的漏洞,但是……检方突然拿出来的话,至少能杀他个措手不及,争取到补充侦查的时间,距离开庭可就只有30个小时了!”白石解释了一句。

    如果没有这一证据,周五说不定就会直接被对方赢得无罪判决,补充侦查的时间都没有!

    不过有这新证据的话,对方律师也不至于“一触即溃”,肯定还会争取补充调查的时间。

    无论如何,不能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被法庭终审判决……

    “的确有必要争取时间,毕竟……一罪不二审,偏偏现在检事厅的舆论压力还很大。”藤从一开始,就明白了署长的意思。

    一罪不二审,东岛国和米国学来的法律原则之一。

    同一个罪行,在获得无罪判决,且未上诉、审理彻底结束的情况下,即便日后有新的重要证据,甚至哪怕被告直接跳脸说自己就是犯人……也不能再对其进行审理!

    本质上这是为了防止执法者、或是有钱有势的原告滥权,利用优势地位无限制地骚扰被宣判无罪的被诉者,所以才确立的原则。

    不过时至今日,哪怕是其发源地的西岛国、以及西岛国的诸多旧藩属国,也都已经相继打上了补丁——只要案件足够严重,并且发现了决定性的新证据……满足这两点的话,是可以发起再审的。

    可是……

    米国、东岛国,还毫无回旋余地地执行着这原则——无论什么情况,一旦终审宣判无罪,被告就再也不会被以这个罪行审判!

    哪怕坪仓之后站出来,给大家看他杀人的现场录像,检事厅和法院也拿他没办法。

    故而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白石还是需要“缓兵之计”的,否则……这起案件本来就是被最高法院打回来的,而且以目前的舆论,检方一旦败诉,很可能会放弃上诉,那就真是万事皆休!

    白石不是非得要定坪仓的罪,毕竟他也不清楚,坪仓是否有罪。

    只是不想在没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彻底放过坪仓……

    说到底都是白井和检事厅的错,如果白井不急着送检,或者检事厅发现漏洞、将送检打回补充侦查的话,现在时间就不会这么紧,更不会这么被动,连嫌犯和重要证人都无法问询!

    检事厅既然对“新证据”藏着掖着,白石也就先当作不知道,让那些“炮灰”去拖延下时间。

    之后有了切实证据,再或是拨乱反正、或是锤死这个狡猾的犯人……

    听过报告之后,白石也准备回公寓休息——虽然已经晚上十点,但白石并不准备在警署的休息室将就!

    毕竟床太小也太破烂,白石不仅休息不好,而且很可能令那几张破宿舍床彻底“下岗”。

    就在白石用反侦察的技巧,躲开两个在“埋伏”自己的记者时,忽然发现,还有另一个不是记者的人,好像也在等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