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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蒙眼中,神性的光辉,似乎照在了盖里斯身上,衬托的眼前之人仿若圣人。

    不、不该是仿若,盖里斯就应该是圣人才对,而且还绝非寻常圣人,毕竟寻常圣人可没法在死后复活。

    而盖里斯则没怎么关心西蒙的想法,对于他而言,先前的话语只是随口扯出的理由,对于盖里斯而言,他之所以如此行动,理由便只有一个,如果他想将宗教操之于手,最快的方式便是展现更多的神迹,施恩于更多的人,以自己为核心建立起一个新教派。

    相比起后世那位临阵脱逃,能抛下信众润去广州三个月不理起义事宜,逼得东王宣称自己天父附体,才能带队领导拜上帝教的天王仁兄,盖里斯有着一个巨大优势,他是真的能展露出神迹。

    而相比起在无事发生时的锦上添花,选择雪中送炭才显得尤为可贵。

    而就在西蒙在考虑如何才能更好的保护盖里斯时,却就见到盖里斯径直从藏身处走向了村口,毫不遮掩自己的行踪。

    他大大方方的走在通往村庄的道路上,在他行过的路旁在是一具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从尸体的腐烂程度来说,盖里斯觉得应该不会超过三天。而在三天前,又正好是他们这一行人,从卡拉克城堡离开的日子。

    这是巧合吗?反正盖里斯是不愿意相信天下竟有如此巧合之事。

    村庄位于河岸北边,当盖里斯踏足过河的木桥时,村里的那些贝都因人,这才反应过来有一位陌生人在向他们走去。

    但由于此刻盖里斯身上没有穿着盔甲,手中也未持握武器的缘故,那些贝都因人并没有急着张弓搭箭,而只是用阿拉伯语大声嘲弄的说了几句,勒令盖里斯不要再靠近村庄了,否则他们就要不客气了。

    在他们眼中,一个不穿盔甲、不持武器、不惧尸体,胆敢向村庄走来的陌生人或许奇怪,但绝不危险。

    毕竟,这天底下谁还不是妈生爹养的肉体凡胎?身手再好,又扛得住几下刀砍剑刺呢?便是古来猛将,也是要穿着一身厚重盔甲,才能在乱军中杀个七进七出。

    盖里斯作为这辈子出生在耶路撒冷的骑士,自然是学过阿拉伯语的,毕竟从小到大都需要同穆斯林打交道,他听得懂那些贝都因人的吆喝,也能感受到他们语气中的歹毒恶意。

    但盖里斯不在乎,他只是继续迈动自己的双腿,走过木桥向村口一步步行去。

    “狗东西!我叫你停下!”

    “想死,就去死啊!”

    不远处的贝都因人,再度威胁了两句,随即便从自己腰间的弓囊里取出短弓,张弓搭箭便朝着盖里斯射出一箭,丝毫不在乎再多杀一个人。

    贝都因人的短弓,往往需要兼具马上作战的需求,而他们的制弓技术又不够先进,射程自然十分有限,箭矢在飞过几十步距离后,便轻飘飘从盖里斯身旁飞过,没能伤到他半根毫毛。

    而在第二根、第三根箭矢射来的时候,盖里斯歪了歪头,侧了下身子,也便轻易躲了过去。

    接连三矢不中,射箭的那贝都因人有些气急败坏,而他兄弟脸上的微妙笑意则更让他为之恼火,见盖里斯快要走到其面前,便径直抽出挂在另外一边的弯刀,朝盖里斯劈砍过去。

    然后,紧接着、不知为何,那原本乃贝都因人右手持握的弯刀出现在了盖里斯手中,还沾染上了少许血迹。

    “啊?”那人有些茫然的叫了一声,身体踉跄的向前再度走了两步,然后便摔倒在地,双眼在陷入黑暗前所看到的最后景象,是自己喷涌鲜血的脖颈断面,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是被夺走了手中的弯刀,然后被顺手斩下了头颅。

    至于一旁另外一个见证了整个过程的哨兵,则直接吓呆了楞在原地。

    在这哨兵眼中,刚刚那一切似乎都万分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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