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跳,但都是这地界混着长大的,怎么可能会害怕一个看起来跑步还有些打飘的人。

    其中一个小屁孩还拽着咩咩的尾巴,随着我越跑越近,他还拽着尾巴把它吊在手里,龇牙咧嘴:“关你什么事!”

    他们咯咯笑着,笑声却听得我毛骨悚然,火冒三丈:“把猫还我,没教养的小东西,别逼我打你们!”

    有个小女孩拍手叫起来:“你是志远,讨厌鬼林志远!上次你打人被抓走了,还害死了你妈妈,你还要打人,讨厌鬼!”

    像是一盆冷水把我从头浇到尾,我愣了愣,反驳的话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于是我又听见咩咩凄厉的猫叫声。

    我骤然回神,快走过去要把咩咩抢回来,但那个抓着咩咩尾巴的孩子撒泼似的跑,把咩咩拽得在地上摩擦。它本来就又小只又瘦,身上还有不少病,在他们的手里,像一个不值一提的玩具。

    咩咩是这样。

    我也是。

    我站在原地,一瞬间只觉得血气涌上大脑,什么都顾不上了。

    喜欢拿我当玩具是吧,那如果玩具不再任人摆布呢……?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咩咩已经在我的怀里了。

    周围都是哭喊和惨叫声,有几张熟悉的邻里面孔愤怒地看着我,我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巷子的地面上满是斑驳血迹,那几个孩子在父母怀里,生死不明。

    警笛声在耳畔响起,我愣愣地丢掉手里带着血的刀,看着数米外满是厌恶和愤怒的人群,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

    我不知道是我怎么了,警察告诉我,我刚刚差点杀死了一个小男孩。我砍伤了七个人,两个大人,五个小孩,其中伤最重的那一个已经被送去抢救,现在生死未卜。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我重复了一遍,有些迷茫又觉得有些好笑,“我也不知道。”

    或许是因为,那个所谓的借命钱,真的借走了我十年光阴,让我变成了一个神经病。

    我没有解释什么,只是问,我需不需要死刑?需要的话,能不能帮我给咩咩找一个领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