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因素伤害人体引起的死亡。

    包括所有的不可抗力因素。

    从理论上来讲,“预谋”和“意外”是完全两个截然相反的概念。

    一个是蓄意、一个是无意。

    那么这两个结合在一起之后的“预谋意外”到底是什么样的案子?

    这个说起来比较复杂。

    简单总结就是:有充分理由怀疑、无实际证据指控、无实际嫌疑人的意外死亡案件。

    举个例子。

    一个人溺水身亡,身上没有任何外伤、没有打斗痕迹。

    现场疑点是对方左手中指竖起来了。

    但没有任何证据和线索判定为蓄意谋杀。

    然后一段时间之后,又有一个人溺水身亡,身上也没有任何外伤、没有打斗痕迹。

    他也是左手中指竖起来了。

    法医鉴定没有任何问题,但情况就是这么的不合理。

    现场有疑点,但疑点并不是致死的关键、不能作为谋杀的证据。

    两个人虽然看起来都是意外溺水身亡,但左手都竖中指。

    这看起来又不像是意外。

    可是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两人被谋杀。

    又过了一段时间…

    第三个人溺水身亡。

    这个人和前两个人的情况一模一样。

    三个溺水身亡的人、左手全都竖中指、现场没有任何指控意外谋杀的线索。

    这就好像是三个人选择了同样的方式自杀、三个人全都留下了遗书。

    三封遗书没问题,字迹确实出自这三个人。

    遗书内容不一样、字数不一样。

    但三封遗书都有相同的一句话:我其实没那么想死。

    你能因为三封遗书里面同时出现了这句“我其实没那么想死”就判定三个人不是自杀吗?

    证据不够充分、疑点不够明显,三人均被判定为意外死亡。

    从这之后,再也没有出现类似的案件。

    对于以上这种案子,被称之为“预谋意外”。

    被冠上“预谋意外”标签的案件,到最后基本都会查出是蓄意谋杀。

    著名植物学家刘华强先生曾经说过,当你怀疑一个瓜是不是生瓜蛋子的时候,这个瓜在你心里就已经不保熟了。

    所以你劈不劈开它,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怀疑一旦产生,罪名已经成立。

    要想将案件的真相查出来,无非就是找到蛛丝马迹、彻底推翻“意外”的定义。

    坐在罗清风身边的刘天萧接过话茬。

    “小苏,我接下来要跟你说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并不合规矩。”

    “但我要说的这个案件情况非常特殊,不少群众是知情的,所以,即使我在这里讲出来,也不算是违反了规定。”

    “我只是把群众知情的部分,讲出来给你听一听而已。”

    说到这里,刘天萧停顿了一下。

    他喝了口水,脸上表情变得极其复杂。

    好像接下来他要说的话,非常难以启齿一样。

    苏洛注意到他眼睛都有些红。

    似乎他的情绪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老刘,要不然还是我来说吧…”罗清风叹息道。

    “不,老罗,这件事情…必须我亲自说出来才行!”刘天萧声音都有些颤抖。

    “这不单单是作为一名刑警,同样是作为一名受害者家属来说!”刘天萧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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