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诗施的注意力逐渐被林锦城的歌声吸引,林锦城的声音很悦耳,清脆又有磁性,音色极具辨识度。

    渐渐地,柳诗施也跟着哼唱起来,直到歌曲结束,她才慢慢回过神,她看着林锦城,惊讶地眨了眨眼:“这首歌是你原创的?你还会唱歌?”

    “唱歌这事儿,不是人人都会嘛,你不也会唱吗?”

    看着林锦城不说实话,柳诗施咬了咬唇,瞪着他,手悄悄伸进了裤兜,准备拿出防狼手电,教训这个人。

    “好了,我闭嘴。”林锦城尴尬地笑了笑,面对拿着防狼手电的柳诗施,林锦城有些害怕。

    “他心里暗自盘算:“等哪天你忘了带防狼手电,我一定要找机会把丢掉的面子挣回来,非得让你乖乖地叫我一声哥哥不可。’

    在一路的玩笑中,车很快就到达目的地了。

    酒店门口,林锦城看着柳诗施开玩笑说:“要不请我上去坐坐,喝杯茶?”

    “好啊,我妈妈现在应该就在上面,刚好你跟我一起上去,我就说是你把我带走的。”柳诗施的脸上露出了调皮的笑容。

    “我突然想起还有点事,先走了。”林锦城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犹豫,还想让他背锅?哪有这么好的事。

    “胆小鬼。”柳诗施看着林锦城的背影撇了撇嘴,然后望着家犯了难,想着该怎么找借口。

    “拿着这个。”突然,林锦城的声音从柳诗施的背后传来。

    柳诗施转过头,只见林锦城手里拿着两本书,是他刚刚在附近书店随手买的。

    柳诗施一脸困惑:“你怎么又回来了?还有,你给我书干什么?”

    “笨蛋,可以用书当借口。”林锦城轻松地为她编造了一个理由,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你一会儿上去就说你心情不好,去图书馆看书了,所以没看手机。”

    “嘿嘿,这个主意不错,还是你聪明。”柳诗施高兴地接过书。

    林锦城放下书笑着离开了。

    “这人还真聪明。”柳诗施看着林锦城的背影小声嘟囔了一句,然后拿着书,轻快地走进了酒店。

    和柳诗施分开后,林锦城并没有立刻返回横店。

    而是悠闲地打车找到了一家录音棚。

    “老板,我来录首歌。”林锦城走进店里,大大咧咧地说了一句。

    录音棚的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留着一头长发,摇滚范儿十足,他打量了林锦城一眼:“一个小时三百块。”

    “那我就包场吧。”林锦城笑嘻嘻地回答。

    林锦城故作轻松地掏出钱包,递给老板一叠钞票,老板接过钱,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录音棚内,林锦城的歌声随着旋律飘扬,每个音符都充满了他对音乐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