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肌肉严重拉伤、以至于充血水肿!

    “老琼斯……竟然输得这么彻底!?”

    在场的酒客多是本地人,对老琼斯的实力非常了解。

    虽然已有五十多岁,但拥有蛮族血统的他,体格之壮硕不下于任何一个诺德小伙,即便是现在,也能脸不红气不喘地扛起一头八十公斤的生猪,三十公斤的酒桶在他手里就像是轻飘飘的气球。

    在母马横幅开张以来的二十几年里,老琼斯唯一一次失利是在五年前,面对雪枫领的一位受封骑士,也就是那之后,他的妻子不再露面,站在柜台后的变成了佩蒂。

    “这家伙,难道是一位……超凡?”

    听着众人议论,雷文活动着自己的手腕满意一笑。

    吸收魔核带来的力量增益远远超出了他的预估,那是对骨骼、筋膜、神经和肌肉的全方位的加强,就算比不上一阶骑士,差距也不会打上太多。

    这只用了两枚魔核而已。

    老琼斯一声大吼:“他才不是什么超凡,是我自己轻敌了!庞培,我现在就雇佣你们,赶走他,我给你们每人五个银币!”

    被点到名字的佣兵却没有第一时间行动,雷文的表现实在是太惊人了,他不会为了这点钱就冒险。

    “贪婪的吸血鬼,好了,你赢了,十银币!外加一周的啤酒不限量供应!”老琼斯报出了一个让自己心头滴血的价码。

    角落里,一队由四个人组成的佣兵从座位上起身,拿起各自的武器,不怀好意地走了上来。

    这四个人身上都穿着皮甲,腰上或是挂着长剑,或是挂着弯刀,看似是随意走动,却已经完全封住了雷文的所有退路。

    这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老佣兵。

    “嘿,小子。”庞培是一个眼角长着肉球的中年人,他阴恻恻地打量着雷文,掂量着手中锐利的钢剑:“就如同帝国古老的谚语所说,明智的男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撤退。”

    “你看起来不像是个蠢货,那么就该知道,为了女人,和四个佣兵在狭小的房间里殴斗,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雷文靠在吧台上轻轻一笑:“那你有没有听说过另一句话?聪明的男人,不会站在即将倒塌的建筑里。”

    庞培的目光微微阴沉:“朋友,你既然懂,为什么不现在就走呢?这样对你、对我们都好。”

    “因为处在危险之中的不是我,而是你们。”雷文叹了口气,随手抓起吧台上的一支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

    庞培自负一笑:“看来你还不懂自己面对的是谁,我,庞培,佣兵公会E+级小队队长,曾经带队斩杀过一阶魔兽。”

    “就算你真的是一阶超凡,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又能拿我们怎么办呢?你可没有魔兽的毛皮和爪牙。”

    雷文仰头喝了杯酒:“所以呢?”

    “庞培,你再不动手,我可不给钱了!”老琼斯此时已经被人扶了起来,满头冷汗地坐在椅子上:“把他打出去,只要不弄死怎么都行!”

    庞培的脸上闪过一丝无奈,佣兵也是要用脑子的,他不想万事都通过暴力解决,可每人十个银币,却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既然阁下不肯退让,那就抱歉了。”

    锃的一声,他手中长剑已经出鞘!其余三名佣兵也都亮出了各自的家伙。

    “伙计们,给我……停手!”

    庞培本来想说“给我上”,但是后半句却扭曲得不像样子,活像是在演一出尴尬的闹剧。

    雷文手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把暗沉沉的手弩,并且已经对准了庞培的眉心。

    不过三米的距离,没有失手的说法,更没有闪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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