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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啊,为什么我非要来到这种穷乡僻壤受罪!太无聊了!”

    三驾马车组成的车队里头,中间那辆马车传出了中气十足的抱怨。

    “维斯冬,安静!”坐在第一辆马车中的丹妮丝高声喊道,随后为自己长不大的儿子叹了口气。

    马蹄铁的滴答声从清晰变得沉闷,丹妮丝知道,雄鹰镇到了。

    咣噹一声,车厢一阵晃动,侍女芙蕾雅赶紧搀住了自己的女主人:“老欧金,你要是不会驾车,城里有的是人可以做!”

    车夫慌乱地解释着:“抱歉,马蹄陷进泥水里了,我发誓,三个月前来的时候这里还没有坑的!”

    丹妮丝用眼神制止了芙蕾雅即将脱口而出的抱怨,拨开车门上的帐子,顿时便有一股恶臭味道弥漫开来,苍蝇和不知名的飞虫四处飞舞:“欧金,停车。”

    “夫人……”意识到丹妮丝想要做什么,芙蕾雅眼中闪过一丝抵触:“还是在车上等一会儿吧。”

    丹妮丝没有理会她。

    “妈,这地上也太脏了,我新买的小牛皮靴子会被泡烂的!”维斯冬大声抱怨着。

    在芙蕾雅的搀扶下,丹妮丝下了车,回头瞥了维斯冬一眼,后者顿时噤若寒蝉。

    虽然提着裙子、尽量挑选干爽的路面行走,但丹妮丝的裙摆还是不可避免地沾染了污水,雄鹰镇的破败被她尽数收入眼底,心情变得越发糟糕。

    一间间房屋低矮而破旧,碎石铺就的路面由于无人维护变得坑坑洼洼,街上汇聚的不是雨水,而是淘洗过衣服的脏水,其中当然还混杂着或干或湿的排泄物。

    正因如此,苍蝇和蚊虫才会如此活跃。

    街道两旁来往的领民大多蓬头垢面,头发散乱如同杂草,破旧的亚麻衣服缀着补丁,许多人甚至连鞋都没有。

    他们偶尔会向车队投来注视的目光,那里面甚至看不到羡慕或者嫉妒,有的只是深深的麻木。

    一座毫无生气和活力的小镇。

    早在五年前,雄鹰镇还不是这副样子,但随着租赁协议的生效,闪金镇被分割给了卢克子爵,失去了商业的反哺,雄鹰镇就迅速衰落了下来。

    纯靠几百亩耕地,养活镇子上的八百多领民就已经不容易,更何况他们身上还压着必须上缴给男爵领的赋税。

    若是将这个镇子交给她来打理,丹妮丝有自信,五年之内能够让领民们吃饱,十年之后,可以让他们每个人都能换上新的衣服。

    现在她依然有这个信心,这只需要解决一个小小的麻烦,而这个麻烦如今已经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雷文穿着并不合身的礼服,身后站着戈登和埃里克,脸上带着贵族独有的热情而虚假的笑容:“哦,我亲爱的叔母,您终于回来了。”

    他极绅士地鞠躬行礼,眯着眼睛,小心审视着这位精明的商人。

    她今年已经有三十四岁,但也许是财富的作用,看起来并不比她身边的侍女更老。

    头上戴着圆顶软呢帽,将黑色的长发压在下面,轻薄的黑纱没能遮住她的美丽,反而将鹅蛋一样圆润的脸庞衬托得更加白皙,眉毛虽然修得平滑,但那双大而有神的眼睛在顾盼之间却总能给人一种凌厉的印象。

    最引人注目是那丰润的双唇,弧度惊人,与这张面孔完美融合在一起,显得大气、优雅而性感。

    如果说拉克丝是不经世事的纯洁百合,那么丹妮丝就是蓬勃生长的野蔷薇,时刻勾引着男人心中最深处的征服欲望。

    90分。

    雷文在观察丹妮丝,丹妮丝也在观察雷文。

    身材高大挺拔,而又不显得过分臃肿,一头披在肩膀的黑发显得利落而潇洒,坚挺的眉骨、高耸的鼻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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