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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就一张床,一张四方桌,两把凳子。
还有几件老爹留下的破旧衣服。
再无他物。
这已经是顾云凯现在全部的家当了。
原本,老爹做捕头时。
家庭还相对挺富裕的。
可老爹一死。
顾云凯也不会打理。
三两下就给折腾光了。
把猪头肉摆上。
还有一盘粗盐花生米。
两个大粗碗,各满了酒。
“砰~~~”
两人举碗相碰。
一声脆响后。
顾云凯端起酒碗,就给闷了半碗。
“嘶~~~”
别说,这酒还真挺带劲的。
而且。
这口感比前世喝的台子还好喝。
唇齿间有一股子花香。
回味无穷。
“这啥酒啊?”
“这可是太白楼出产的好酒,名叫杏花春。”
顾云凯隐隐有了印象:
“这酒是不是特贵?”
“还好吧,这一葫芦也就二两银子。”
尼玛!
顾云凯一听报价,直接震惊了。
一葫芦也就三斤酒,要二两银子。
这踏马已经顶得上他一个月的薪俸了。
寻常人家一个月开销,也不到一两银子。
想到这里,顾云凯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说方青,你小子该不会是隐形富二代吧?”
“隐形?富二代?”
方青一脸茫然,显然对这两个新词不太理解。
但他很快反应过来,憨厚地笑道:
“凯哥,你就别取笑我了。
我若真是你说的啥富二代,也不至于到衙门做捕快混口饭吃了。
这酒钱啊,是我爹生前跟我攒下娶婆娘的。
这不,就想着先请凯哥喝酒了。”
顾云凯闻言,心中一阵暖流涌过。
看来方青是早就知道自己吃不上饭了。
他拍了拍方青的肩膀,笑道:
“你这小子,倒是实诚。
放心,跟着你凯哥,以后吃香的喝辣的。”
两人相视一笑,继续碰碗畅饮。
酒过三巡。
方青端着酒碗,突然问道:
“凯哥,你真打算在平安县干一辈子捕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