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盯着离他手臂特别近的一张脸,头脑是昏的,脊背是僵的,手该怎么放,脚该怎么摆,全不知道了。

    好软。

    真的好软。

    哪有人的手这么软的?

    林庭遇直邦邦地伸着手,脑子糊成一团,也没忘记做一个假设,假设现在拿块面团让他捏,他也会觉得宋吟的更软。

    他乱七八糟想着事,随身携带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彼时宋吟已经擦好直起了身,把脏了的纸团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林庭遇短促地皱了下眉,用另一只手点开接通,还没开口,对面就传出欢天喜地的一嗓子:“林哥!”

    林庭遇啧了声,烦死了。

    又是那个喜欢跟在他身后的跟屁虫。

    林庭遇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因为他爸就不是个好的,老无赖生小无赖,从根上就黑。

    但这也不代表他喜欢和那些爱溜须拍马的人交往,心中烦闷,正要让人有屁快放,眼角余光瞥见宋吟干干净净的小脸,话又吞了回去:“嗯,是我,什么事?”

    那边的人呼吸顿了顿,显然没听过他这么心平气和的回话,立马顿悟他此刻心情不错,乐滋滋道:“哥,你之前不是答应周末一起打球吗?哥几个都到体育馆了,就差你一个。”

    林庭遇哪还记得这回事,早忘了。

    正要找借口不去,就见宋吟冲他做了个要走的口型,林庭遇看着宋吟离去的背影,心头又燥起来,忍了忍才回道:“等着,我现在回去。”

    那边立刻“欸”了声。

    林庭遇没多久就回到了学校。

    体育馆灯火通明,他走到门口,一下便看到几个眼熟的面孔。

    一个是跟屁虫张祥,一个是陈家的宝贝疙瘩独苗陈耀世。

    张祥是个会来事儿的事精,看到林庭遇,第一个喊了声:“哥你来了!”

    其他人也都你一声我一声叫起来。

    林庭遇敷衍地回过,径直走到柜子前,拿出里面的球衣和护膝护腕。

    体育馆里吵吵嚷嚷的,全都是阿谀奉承,眼见其他人都不要钱似的说好话,角落的一人开始着急起来,是陈耀世。

    陈耀世家业庞大,平时都是别人讨好他,他还没追着别人点头哈腰过,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林家压他家一头,他必须笼络林庭遇这条人脉,他思索片刻,换上一副紧张的神情,语气吃惊道:“林哥,你手上是怎么了?这么长一条伤痕,昨天看还没有啊!”

    他这么一喊,其他几人都看过来,“哥,你和别人打架打的?怎么不知会我们一声,我认识好几个能打的,绝对让别人讨不了好。”

    林庭遇皱眉,从柜子里拿出护腕戴上,随便瞟了眼手臂,回道:“没打架,不小心蹭了下,没大事,开始打吧。”

    陈耀世夸张地提起眉:“这怎么行?这伤口都没消过毒吧,我这有创口贴,先贴上凑活凑活。”

    说着,他立马就掏出身上备着的创口贴,捉起林庭遇的手,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瞅着,陈耀世撕掉创口贴的膜,对准那道伤口就是一贴。

    伤口还有剩余,他又拿出一个创口贴,撕膜的时候他有心想看看林庭遇是什么表情,想知道他这一招有没有奏效,有没有得到林庭遇的青眼。

    这样的想法很迫切,陈耀世膜都没撕完,就抬起头看向了林庭遇的脸。

    看到的一瞬间,他差点喜上眉梢,这事儿妥了,干得不错。

    高大的男生伸着手臂任由他施为,那张惯常冷漠的脸柔和了不少,好像现在冲他提什么要求,他都能一口答应。

    林庭遇有点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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