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挤了进来。

    他当然知道这个小姑娘心里有他。一进所,见到他第一眼,他就感觉不对劲。她的眼光。配上她那微微蠕动着的似乎随时在酝酿着要开启的嘴,那有点要吃人的意思。

    他不知道他有什么吸引力。他问过素华。素华说,你就是长着一副好人的面孔。

    可他知道汪若雪这个小姑娘其实很有吸引力的。自从跟素华结婚后,或者说自从他跟素华开始谈朋友后,他对年轻女性的观察力强多了,谁好看谁不好看也还是能分辨的。她一到所里就有好几个人每天找机会向她靠拢。

    年轻小伙子向她靠拢的不在少数,而且不局限于他们研究室。

    可是她偏偏要向他靠拢。

    他跟她说了,我不好这一口,他说的是她让他吃的话梅。他说这是小姑娘吃的东西。第二天,她带来一盒进口巧克力给他,名牌,她说,这 可是巧克力界的老大,瑞美。他让她拿走她不干,他就放在实验室桌子上宣布大家都可以吃。她瞥了他一眼,眼睛里却没有气。反而有一种微笑。好像是她面对一个小娃娃。

    她叫他程哥哥。他说,对不起,我姓章,不姓程。她说,还是程好听。你想啊,如果我叫你章郎,听上去就像带着虫字旁的,不恶心吗?他说,那你也得叫我程叔,至少把两个哥字删掉一个。两个哥听着肉麻。她说,一个哥不好听。你别管那么多了,叫什么人什么名字,是叫的人的自由。对不对?

    还对不对?这种自说自话的精神,差点让他笑出来。

    当然,对她,他什么时候也不能笑出来。不能鼓励。不鼓励都够呛。

    她几次约他吃饭。她说,晚饭不方便,我们到附近吃个午餐也行。

    百般被缠之下,他终于应了一次约。而且就是跟她去吃晚饭。

    那次他是跟素华说好了的,连餐厅的名字地址都发给了素华。

    素华没有来。他知道,她是放心他的。

    那天,她,小姑娘汪若雪,早早地就坐在那里等他了。明明是普通的餐厅,她却点上了蜡烛。显然是她自己带来的。

    他坐来下就要官宣,但一次又一次地被她笑嘻嘻地堵了回去。

    当然,他最后还是官宣了,他说,这是我们最后的晚餐。她说:日子长着呢。他说,你知道的,我是有妻子家室的人。而且。他还没有而且出来,她就说了:没听说那个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的成语吗?

    他被噎了半天。然后说:你说女孩子学什么理工?把祖宗的语文都忘光了。

    他又说:你死了这个心吧,我不可能喜欢你的。我有我的标准,我有我的原则,我是个爱家如命的人。

    那天当然没有谈出任何名堂来。谈到最后,她还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之后,她仍然是有机会就缠着他。

    这次能跟他和云吴教授一起到奥曼来参加国际会议,据说是她动了全部的身家关系争取来的。好像她跟他的导师马大域教授是什么亲戚,或者她的爸爸跟马教授是闺蜜(男男闺蜜)之类的。

    终于到了机场了。计程车刚停下,章程把捏出了汗来的100牛郞递给司机,说:No Change。不用找了的意思。可那司机说诺诺。章程拉开了车门,司机的诺诺叫得更响了。他还说了什么,那带口音的英语章程根本听不懂。章程的英语水平本来就差。那两个单词还是他憋了一路憋出来的。

    若雪说:他说还差五十。章程说什么。若雪说,我给了。

    他不跟她争什么,放在平时他一定要争的。他下车就跑,若雪叫道:行李!

    世界就是这样的。越穷越乱,越急越慢。这就是这个世界上的道理。

    他一路闯到边检那里,一路跟人家解释,Our 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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