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城郊县城的粗糙景观无法入余温钧的眼。但他也只是想在户外散散心罢了。

    他把视线投向旁边,小孩显然很惧怕自己,当着他的面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她走路时身体前倾,像是在登山,枯黄的头发耷拉在面前,总是轻轻甩头以免被其挡住视线。

    余温钧收回视线。

    他深知,要拉拢一个人,不光要给好处,关键得营造一种“心甘情愿”感。像眼前的女服务员,一个普通的体力劳动者,最好提出点无伤大雅的小忙,让对方提供帮助,好让她觉得自己是有价值且被人需要的。

    “只是给我的弟弟当看护,我这边也并不会逼迫你献身。不要有多余的担心。”

    专心走路的贺屿薇被余温钧突然开口说话吓了一跳,她又是一惊,感觉内心隐秘的担心被戳中。

    男人继续若无其事地向前走。

    “我现在急需一个可靠的人当哲宁的看护,等他腿伤好转,你就会安全离开。前几天把你强行请过来的事,我也批评过李诀了。”

    贺屿薇的内心,实在有很多疑问。

    他们到底为什么非要大费周章地找她?余哲宁的车祸似乎只是骨裂,一定要请看护吗?而且,这个兄长的做事风格极其狠辣,他递三次名片的方式比那个黑眼镜的秘书更恐怖吧?

    贺屿薇哪里敢问,低头走路。

    余温钧微微赏识地挑了下唇角。

    弟弟的车祸疑点重重,甚至于,家里可能有内鬼的可能性。为了余哲宁的安全,他现在想要用一个新人,而这个可怜的东西就偏偏撞到枪口上,仅此而已。

    当提出要在农家乐转一圈,这孩子便温顺地带路,没有多余的情绪或反抗。她内心疑窦从生,却也不会继续追问。比起乖巧,更像是教养,如同一抹寺院外竹柏打下的轻柔阴影。像这种性格的人会比较好管理,至于之后……余温钧的皮鞋毫不容情地踩在砾石滚滚的地面,他自然有办法处理她。

    他沉思的时间,贺屿薇却逐渐地放松身体。

    跟余温钧走在一起,绝对比和他交谈时承受的压力小得多。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厨房,很少来到户外。天气虽然很冷,但沐浴着明亮的阳光,闻着土壤和树木的味道多少令人感到怀念。

    两人走到池塘。

    说是池塘,也只是勉强不会被称为臭水沟的湖,水面表层一惊结了冰,冰也并不干净,凝集着落叶、死虫子,甚至还有冻死的青蛙和枯草。即使如此,贺屿薇突然发现,此刻有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正在冰冻的水面上,蹒跚地行走。

    这是冬天里罕见的动物。

    她眯着眼睛看,轻声说:“啊,小鸭子。”

    只是随口的嘟囔,但在意料之外的时刻被意料之外的人指正。

    余温钧瞥了一眼后,说:“鸳鸯。”

    鸳鸯,怎么可能呢?

    贺屿薇便转过头:“我们这里不可能有鸳鸯的,而且鸳鸯属于候鸟,冬天不会出现。肯定就是鸭子。我听大厨说,非叔在池塘里养了几只绿头鸭。”

    余温钧再次重复刚才的话:“鸳鸯。”

    “不,不是鸳鸯。”她也再次执拗地反驳, “虽然鸳鸯的英文mandarin duck,姑且也是鸭子里的一种,但我们这里在山里,绝对不可能有鸳鸯飞过来。你看它的毛都是灰色的,是鸭子——”

    余温钧看她一眼。他似乎被勾起什么兴致,随手掏出手机拨打电话,淡淡说了两个字“找我”。

    没五分钟的时间,他们身后就传来匆匆的脚步声。

    那位戴着眼镜的西装男李诀,气喘吁吁地出现在他们眼前,原来,他也跟着余温钧一起来了,只不过一直和司机等在车上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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