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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陆成在想,得让蔡清泉帮他搞一张自行车的票,赚钱就是为了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但是现在有了钱,还有了目标。

    为了办一个自行车厂,他得努力的存钱。

    但是现在眼下就需要的就是一辆可以代步的自行车。

    如果有自行车,那他打猎了要卖猎物的时候,可以骑自行车,这样大大节约了时间。

    沈霜买了布出来后,就抱着装好的布,都叠的整整齐齐的。

    用一根红色的绳子捆好了。

    “走,咱们回去。”

    陆成看得出来,她的心情好到飞。

    因为她的小脸上全是红色的绯霞,十分的娇美。

    买了布,也就是现在这几天给郭秀秀做衣服。

    等到开始上工后,也只能晚上点油灯熬夜去做。

    当然,这个时候说熬夜,其实也不算太熬夜的。

    只是晚上的六点到九点左右。

    因为这个时代的人,都不舍得点油灯的。

    所以一般是吃了饭后,就早早的躺在床上活动了。

    所以这个时代的人,几乎一个家里都有四到六个孩子。

    有一些历害的甚至在八、九个孩子。

    更甚至有吓人的,一家生上十个孩子的。

    可见负担也很重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陆成放着这样娇软易扑的沈霜,他也只是在外面探访一二,不敢深入。

    要知道,按他的体力,那不得让沈霜年年怀上?

    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又回到了村里。

    一起到了村长家里:“村长,你这自行车真不赖!给您放在原来的位置了,这是自行车钥匙。”

    陈贵福一边吸了一口旱烟,一边说:“你这臭小子,这么快就从县城打了个来回?”

    陈贵福的心里那叫一个羡慕啊!

    想想村长陈贵福他自己一个人踩自行车去农场的时候,得一个上午才能打个来回。

    而陆成载了沈霜一个大姑娘,还不到三个小时就从县城打了个来回了。

    这体力?

    要不说他能当守夜人?

    要不说他能猎野狼?还是狼王!

    要不说他能当护卫队长?

    陈贵福对自己的眼光相当有自信的。

    他感觉,他让陆成当守夜人就是最对的选择。

    自从陆成守了夜后,村里的家禽也没有丢过,夜里也没有野狼来村里。

    顿时整个村里都透着一种安宁的静溢的平和气氛。

    陆成与沈霜一起的走路回去半山腰。

    却不知道,那个何贵莲今天病得差一点就去了。

    要不是何贵梅一直守着她,都不知道她竟然发起了高烧。

    后来陆念又去请了于医生来,给吃了大白片的退烧药这才好转了。

    而回到家里的沈霜把布放在一边,准备明天再去给郭秀秀送布。

    “今天想吃一点什么饭?”

    “还是爆炒狼肉配白米饭吧!”

    陆成声音微扬的说。

    “哎,好!”

    沈霜去了里间拿了一块狼肉出来,锅里小栓就开始蒸起了米饭。

    小栓烧锅特别棒,一个灶里烤得火旺旺的。

    沈霜看到米饭蒸好后说:“小栓,给放一个圆树杆,你去写作业吧。”

    “哎,好咧!”

    小栓也换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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