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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方景澄走到夏茯面前的那刻,包志伟的眼睛也瞪到了最大。

    夏茯或许呆头呆脑关注不到细节,但包志伟已经从男子运动衣以及球鞋的logo上嗅到了“威胁”的气息。

    高挑的身材、乱翘的银毛、波斯猫一样诡异的眼眸,还有那散漫可恨的笑容。

    这种男的是包志伟高中生涯里最讨厌的类型!

    他们染头、纹身、穿着身假名牌,打扮得像不入流的小混混,但女孩子们就会因为市面流行的“古惑仔文学”前仆后继,把他这种老实人当成不值一提的大猩猩。

    包志伟默默观望他人的青春,在心中暗自生出隐恨:这种男的出了校园就会进厂,沦为贩卖体力的社会底层,而那些女生会被耗尽青春岁月,流产、卖身,最好的结果是和那个“白马王子”生一窝穷光蛋。

    而他包志伟,默默无名的潜力股,会凭借优异的成绩升学进入大城市,评选班级委员、学会干部,进入S市投资圈风光无限!

    他含着一口怨气闯过高考,连暑假都在勤工俭学攒钱买名牌衣服,甚至为了和学生会处好关系喝得胖了五斤,一路折腾可不是为了让这种装逼男出风头的!

    “可……”

    “不行!”

    包志伟的话语和夏茯同时响起。

    “这里不方便。”

    他拧紧了眉头,毫不客气地挥动手掌,像是在驱赶什么脏东西:“她是我们班的啦啦队员,等会儿队员是要坐她身边休息,拿饮料和零食的!你在这儿不太方便。”

    哇,他好像一只应激的吉娃娃啊。

    维护领地的方式就是呲出尖牙,到处乱尿。

    方景澄打量着面色不善的包志伟,由衷发出感叹。

    作为情场老手的他一眼便辨出了两人的关系。这只吉娃娃大概在追求夏茯,但结果并不美妙。

    被搭讪的夏茯活像一只被主人存放在超市等候区的小博美,她可怜兮兮地炸成白绒绒一团,恨不得整个人缩进宽松的蓝色衬衫。

    方景澄好笑地看了夏茯一眼,大大咧咧地插坐到两人之间的位置。

    “诶,好辛苦啊。”

    “那我坐这里好了,还能帮你递东西。”

    青年结实的上身像一座小山,直接隔绝了包志伟灼热的目光。黑色的无袖T恤勾勒出方景澄胸肌的轮廓,他将双手搭在膝上,懒散地坐着。

    和体毛外露的包志伟相比,方景澄看起来异常整洁,夏茯可以嗅见他身上清爽的皂香。她看见青年手臂流利的线条,而漆黑的静脉曲张袜紧紧束住青年的大腿,凸显出膝盖和脚踝的轮廓。

    而包志伟看清了方景澄肤上蛇行的漆黑纹身。神话故事中诞生的伊甸毒蛇至今只剩森森白骨,它在男人的手腕处张开尖牙,好像他掌心握着引人堕落的果实。

    天底下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他在心底斥骂方景澄的唐突之举。但望着他可怕的纹身,话临到唇边就落了回去,包志伟用用鼻子狠狠喷气:“随便你好了。”

    夏茯那种乡下丫头会认识这类角色?该死的,不该鼓动她化妆的,女的漂亮就是容易招蜂引蝶,吸引不三不四的家伙。

    包志伟阴阳怪调拉长语调:“夏茯,这是你朋友么?怎么也不跟我介绍介绍。”伸长脖子想越过方景澄,观察夏茯的表情。

    但方景澄并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

    干什么啊这人?想挑软柿子么?

    青年微微眯起双眼。他主动侧过身体,热情地同包志伟对视,声音爽朗迷人,笑容无害又阳光:

    “啊,忘了自我介绍,我是金融系的方景澄。”

    “本来是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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