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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雯落荒而逃。

    钟元望着仓惶离开的背影,良久,嘴角才动了动,但很快翘起的弧度又迅速压平,最后化为直直的一道。

    十分钟后,钟元通知大舅詹雯被气离家的消息,她第一次在电话中正面表达自己的想法。

    詹大舅沉默。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说:“元元,你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对金钱也没有清晰的概念,钱太多是祸不是福。”

    “大舅,我爸很能钱生钱,但你肯定不放心他,而我妈……”钟元笑了笑,“放她手里甚至还不如我自己拿着,不然,我爸怕她把钱花在养男人身上。”

    说白了。

    钟建华同意把钱给钟元,就做好了这部分会原地蒸发的心理准备,他还能指望16岁的钟元做好理财吗?

    不现实嘛。

    但除了他自己捏着,他宁愿钱被亲女儿败光,也不想让詹雯沾手。这一点,詹大舅便是出面也没办法让他妥协。

    某种程度上来讲,钟建华对自己吸金的能力非常自信,也特别看得开。

    对什么人该砸钱,什么人该讲理想讲热情,他拿捏得很准,他还尤为在乎亲疏远近。

    这辈子钟元没有真正对他的心尖尖造成伤害,许媚如肚子里那坨肉还没因为自己妨碍他们离婚而不得不打掉。

    凭血缘,她天然站在钟建华亲近的那层防护圈里。

    所以——

    在必须放血时他会产生便宜外人不如便宜闺女的想法。

    呵呵。

    说起来还挺爱恨分明,亲疏有别的。

    当初钟建华一个穷学生能追上詹雯,靠的就是兜里100块愿给詹雯花99的心思。

    那会子社会上离婚的少。

    大家结婚都奔着过一辈子去的,他是大学生,有养家潜力又护短,对待家中姊妹非常拎得清,这在詹大舅几兄弟眼里是天大的优点。

    谁也没想到詹雯由“内”转“外”。

    一场离婚能闹得如此不体面,做事全凭情绪,但凡钟建华单方面做错事……

    哎,不提也罢。

    詹大舅叹了口气。

    意识到外甥女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不再是那个黏着爸爸妈妈博取关注的孩子,既心疼又欣慰:“大舅明白你的意思了。”

    三天后。

    钟建华、詹雯、詹大舅詹二舅以及律师齐聚一堂,协定离婚事宜。

    两人名下都有财产,钟建华名下房产不多。

    本身属于他的最早的光明路老院子在结婚时过户给了詹雯。接着是兴隆街板楼小套二、以及现在住的紫光华府也在詹雯名下。

    这三套是钟建华早期爱老婆的证明。

    钟元在光明路老院子出生。

    小学搬到周边设施更齐全的兴隆街,后来钟建华发达了,从小承包商成了大老板,一家人又搬到紫光华府。

    这几套房子包涵了钟元的整个成长轨迹。

    搬到紫光华府后,钟建华明面上没置产,其实名下是多了十几套住房的,其中四套在外地。

    他倒没刻意囤房。

    除了幸福苑和银杏湾那两套,别的要么是合作商赠的,要么是别人抵的债。

    不在他名下,但在公司名下。

    而公司的股份尽管詹雯占了40%,只是她从不参与管理、平日也不过问公司事务。

    公司事实上成了钟建华的一言堂。

    比如固定资产里有一块郊区的地皮,詹雯就一直不知道。

    大概是这对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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