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的。

    而且很是粗糙。

    甚至能够看到纸张上面的原材料。

    而且,这些黄纸上还写着字。

    这些字没有几个。

    这些纸也是乱糟糟的。

    感觉像是有人在写字的时候,非常烦躁,写了几个字,觉得不合心意,将纸揉成一团,然后扔掉,被人捡起来,摊平了似的。

    毛笔也有些凄惨。

    那笔刷都掉了大半的毛。

    而且,笔刷上有干涸的墨汁。

    至于砚台,则是一小块。

    队长甄昊盘坐在张遂身前,恋恋不舍地把玩着砚台,神色无比怀念道:“之前,大公子在世的时候,我贴身保护。”

    “大公子生病,脾气不好。”

    “写字的时候,有时候剧烈咳嗽,他就会生了气,将这些东西扔掉。”

    “我就趁大公子离开后,悄悄捡起来,藏起来。”

    “大公子死后,我就被调到来管理部曲了。”

    张遂点了点头。

    难怪。

    在这个汉末,世家子弟和普通老百姓唯一有个公平的地方,那就是——很少善终,基本上都会病死。

    而且,世家子弟也会很早病死。

    比如,陈登、周瑜、鲁肃、郭嘉、戏志才、曹冲等等。

    因为,这个时代,医术太落后了。

    张遂直接站起身。

    他却没有用毛笔写。

    这具身体就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

    张遂自己倒是会写字,只能写简体字。

    可问题是,他从小就没有学过毛笔。

    从学写字开始,是铅笔,之后是圆珠笔、水笔。

    一辈子也没碰过毛笔。

    因此,他不会写毛笔字。

    张遂去外面折了一棵树枝,让队长甄昊磨砚台,他则用树枝写了起来。

    读高中的时候,他看过不少刘备文。

    论刘备文,他最喜欢女人写的刘备文。

    高三的时候,他的同桌,一个文笔非常好的女生,平日里非常腼腆。

    但是,写起来的刘备文,那行有流水,各种细腻,让他一度将这些刘备文当成珍藏版收藏起来。

    她给张遂写过十篇刘备文。

    从电车之狼到青春疼痛文学里的刘备文,都有。

    他一直都保存了的。

    直到大学毕业之后,他参加工作,一次搬家,不小心遗失了。

    为此,他还遗憾了很久。

    他的文笔,自然是比不过那个女生的。

    但是,也比竹简上的这篇刘备文要好太多。

    张遂脑海里幻想着之前见过的夫人,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千字。

    写完之后,张遂吹干墨迹。

    他的脸色有些发烫。

    曹。

    太猥琐了!

    自己简直就是个猥琐的屌丝!

    然而,当他抬起头,看到队长甄昊那一脸震撼的神情时,这种羞耻感又散尽了。

    队长甄昊啧啧称奇道:“张遂,行啊,你,简直了!”

    “短短时间内,竟然写出如此多的文字。”

    “就是家主在世时,也没有你这么厉害!”

    “家主可是当过县令的人!”

    张遂挠了挠脸,哈哈笑了一声道:“小意思小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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