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布全球,人生的终极目标是要在珠穆朗玛峰的峰顶建起属于自己的道馆。嬴珏偶尔翻阅老爹留下的照片,看那个中年人站在各种人迹罕至的绝景前,将双手高举交叠,大笑着摆出飞鹰手影的姿势,身后比雕卷着暴风冲天而起,简直拉风到爆。

    可拉风的代价就是远离家人,自记事起嬴珏就没亲眼见过几次父亲,十二岁那年她回家,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冲锋衣大胡子从花园里冲出,一边高呼着“闺女”一边朝自己扑来,小嬴珏大惊失色,当场放出卡比兽,赏了大胡子一记臂锤,差点把亲爹打成两段,最后入院整整一个月才算痊愈。

    但即便如此也没能拦住雄鹰老爹的脚步,伤势刚好,那个男人便重新踏上旅程,那是他旅程的终点,他去了南极,然后撞上了雪崩,被送回五羊市下葬的时候甚至连棺材钱都省了——搜救队从南极的冰海中捞出了一个巨大的冰棺,里面是雄鹰老爹,还有他的比雕和手机洛托姆。

    也不知道雄鹰老爹在天堂是否还会大笑着摆出飞鹰的手势,并让托洛姆给他和比雕拍照。

    在老爹的葬礼上,嬴珏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望着冰棺里的男人,暗暗下定了决心——雄鹰一样的男人只会把妻子和女儿丢在家里不管不问,最后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偷偷死掉,她绝对不要像母亲一样放任喜欢的人到处跑。

    但在这个瞬间,嬴珏忽然理解老妈了。

    那个人就躺在你的身旁,你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飘来的淡淡桂花香气,你听他讲他的理想他的抱负,他会跟你说很多很狂妄很不切实际的话,比如说要当天下第一的训练家,比如说要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又比如说成为每一个小孩子都梦想成为的大英雄,但那一刻他的眼睛灿若星河,每一寸皮肤都仿佛放着光,所以你愿意相信他所讲述的那个未来,有朝一日他真的会成为天下第一,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流传着他途经此地的传说,孩子们会在日记本里用歪歪扭扭的字迹写他的名字。

    这是一个雄鹰一样的男孩啊!他天生就该高高的飞在天上,教地上的生灵都仰望那流淌着阳光的大翼,你怎么舍得剪去他的翅膀,把他束缚在身边?

    嬴珏沉默片刻,忽然侧过身来,从身后抽出一个湛蓝的大信封。“喏,这是你挑战道馆成功的奖励。”

    秦真一愣,接过信封,从里面倒出了徽章和一台……

    “手机?”

    “嗯,是可以搭载洛托姆的最新款,不过手机店没有洛托姆买,如果想要激活它的全部功能,你得自己想办法收服一只洛托姆。”

    “不行,这太贵重了。”秦真不假思索的把手机递了回去。

    “没事,算你运气好,刚好碰上了特殊时期。”嬴珏抬手一挡,黑玉般的眼睛滴溜溜一转。“你知道的吧?我继承白云道馆已经两个月了,但仍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五羊市的馆主已经换人了,就连百科里面白云道馆的馆主一栏上仍然是我老舅的名字。”

    秦真点点头,想起了自己查到的那张东煌馆主大合影。

    “所以我接下来准备搞一个‘挑战道馆送手机’的活动,来吸引大家目光,也算是宣传,到时候会用到你的名字和形象。”

    “收下吧,如果实在过意不去,就当是我给你的代言费,未来一年之内白云道馆可以用你的形象进行宣传。”嬴珏笑了笑。“以你的指挥天赋,未来一定会成为很有名气的训练家,到时候反而是白云道馆赚了。”

    但秦真还是不为所动,执意要把手机塞回到嬴珏手里。

    “如果是为了宣传道馆,那我的形象你随便用,就当是偿还昨天那顿早茶钱了,但手机这么贵重的东西我真的不能要。”

    “一个手机而已,哪里贵重了!?”

    “对我来说,买不起的东西就是贵重的东西。”

    嬴珏和他推拉了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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