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轻舞飞扬死,这本书的档次才能升华。
如果轻舞飞扬不死,让她一直活到这本书大结局,这个故事就很普通了,还有什么特别?
电脑前,痞子蔡陷入长时间的纠结中。
麻爪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这天晚上,痞子蔡在台南麻爪的时候,曹胜在徽州一个人吃大餐。
最近十天,他赶场似的连跑五座大城市,伙食虽然不差,但并不很合他的口味,连续吃这么多天,胃里早就不是很舒服了。
所以,他今天回到徽州,在宿舍补了一觉醒来,洗漱一番,就来到老街一楼,给自己点了几道想吃的,还要了一瓶冰啤酒。
徽州这里的菜肴,虽然和他的家乡菜也有差别,但总归是一个菜系,而且他在这里上学,早就吃惯了。
红烧狮子头、梅菜扣肉、一品锅、老鸭汤、红烧毛豆腐、抓炒猪肝。
全是他爱吃的。
点菜的时候,看见自己想吃的,就点了,等这些菜都端上桌,他才意识到自己点多了。
这么多菜,自己一个人怎么吃得完?
这么热的天,打包带回宿舍,估计明天就馊了。
所以,他现在也有点烦。
只不过,他的烦恼和痞子蔡的烦恼不一样。
因为自己一个人吃不完,他在吃的时候,就下意识左右张望,想看看今天这店里有没有熟人。
有的话,就喊来一起吃。
多少也算是一份人情,总好过吃不完浪费。
让他失望的是,一直到他吃饱喝足、结账的时候,都没有看见一个熟人。
桌上果然还剩了不少菜,他舍不得浪费,只好喊来服务员打包。
拎着打包盒从老街一楼出来,他散步似的往学校方向走去,边走边四处打量,没多久,他就看见街边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
他走过去,把打包盒放到乞丐面前。
然后在乞丐的道谢声中走人。
98年的街边,还是有乞丐的。
……
在宿舍住了一夜,第二天上午,曹胜就登上了回家的火车,和以前每次坐火车都坐硬座不同,这次他买的是软卧票。
因为没必要像以前那么节省了。
软卧也确实比硬座舒服很多。
以前几个小时硬座,会让他浑身疲惫。
而这次当他从老家县城的火车站出来的时候,整个人的状态比上车前还要好。
因为这一路上,他睡饱了。
摇摇晃晃的火车床铺,跟婴儿摇篮似的,很适合睡觉。
半年没有回家,重新回到老家这边,他感觉空气都是亲切的。
明明老家的空气质量不如徽州那边,但他就是更喜欢老家的空气。
从火车站出来,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直接把他送到家门前。
引来村里不少人的注视。
平时可没几个人直接坐出租车回家。
当他从车上下来,就有妇人远远地喊话:“阿胜!你怎么坐轿车回来了?你念书念发财了呀?”
曹胜失笑,回了一句:“没有发财,就是回来的路上,捡到了一百块钱,捡到的钱要赶紧用了嘛!”
母亲听到门前的动静,快步来到大门处,看见曹胜,她又惊又喜。
傍晚。
曹胜父亲从窑厂下班回来,隔着一两米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汗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