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下一把藏的挺好的匕首放在地上,“你总是呆在森林里,指不定会遇到野兽,这个给你防身用,不许用来伤人,也不许做坏事。”艾尔菲斯顿了顿,继而揶揄道:“比如拦路抢劫什么的。”
温斯特身体一僵,想起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头埋得更低了。
独自一个人呆在森林里有多无聊是艾尔菲斯无法想象的,所以有意给小孩儿找点事做,“我回去了,你帮我把东西送到家门口可以吗?”
温斯特不但送回去了,还是在溪边洗干净后才送的,以后的每一顿饭后都是这样。
艾尔菲斯从门口拿回东西的时候不禁摇摇头,比起这小孩儿,自己这个成年人还挺娇气,冬天里都是烧了热水洗的。
第二天,艾尔菲斯给他带去了自己小时候用过的弓箭,教了好一会儿才离开,想着温斯特无聊了就练习射箭,练习时间足够,说不定以后能成为一个神箭手。
温斯特确实每天都在很认真地练箭,除了没事做之外,更多的原因是天生就对掌握力量这件事很有兴趣,而且他越快强大起来,就能越早自力更生。
很快又到了艾尔菲斯要进城办事的时候了。
当天送早餐的时候,艾尔菲斯告诉温斯特:“我今天要外出,傍晚才回来,之前我有给过你五十枚铜币,中午你可以去小镇买点吃的。”
小孩儿看着艾尔菲斯匆匆离去的背影默不作声,他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过自己的身份——如果他不是什么厄运之子,就可以离艾尔哥哥近一点了,可以跟着哥哥住在一起,一同外出、一同回来……
是的,即便温斯特从未开口叫过,心里却已经开始管艾尔菲斯叫做哥哥了。
可是,如果他不是厄运之子,就不会出现在这里遇见哥哥了……
一时之间,温斯特竟不知道这个“如果”是好还是不好。
——
艾尔菲斯已经进城很多次了,但他难得像今天这么充满期待。
虽然今天的计划需要花一大笔钱,让他有点心疼,不过没关系,他花钱买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