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但艾尔菲斯不觉得这是一头喂不熟的白眼狼,相反,小孩儿是属于忠诚那一类。

    艾尔菲斯欣赏并心疼着他,所以即便嫌一天送三餐的事有点烦,也坚持了下来。

    到了春天,艾尔菲斯给小孩儿拿了薄一些的合身衣物。

    这一天也是送热水过来洗头洗澡的日子,所以温斯特没有藏起来,他终于征得小孩儿的同意给他修了一下变长的头发了。

    他也没什么手艺,剪子咔嚓咔嚓几下,给温斯特弄了个碎刘海,长发齐肩的发型,主打一个整齐又不遮眼睛。

    温斯特身量拔高了一截,脸上也有肉了,眼神沉静,单薄一点的衣物又显得整个人干净利落。

    比起初见时的干瘦模样,一个冬天的变化堪称脱胎换骨。

    欣赏了一下他养出来的浓颜系小帅哥,艾尔菲斯拍拍温斯特的脑袋感叹道:“我家小孩儿也太好看了,也不知道以后会吸引多少女孩子。”

    温斯特被哥哥亲昵的动作和话语闹的不好意思,别扭地盯着地面,小声道:“艾尔哥哥是最好看的。”

    艾尔菲斯轻笑一声,他看着温斯特害羞的样子,觉得小孩儿内心没那么抗拒他的接近了,或许等他再适应一段时间,可以再提一下搬到他那里住的事情。

    “哥哥明天有事,中午不过来了,早上多给你准备点食物,中午你热一下再吃。”

    温斯特乖乖点头,他知道哥哥每隔几天时间就会外出。

    这次艾尔菲斯却不是去城里,而是要和镇上几个已经学会骑马的男人一起进森林挖竹笋!

    他们自己种的竹子还不够多,到了吃春笋的时候就不能肆无忌惮地挖来吃。

    森林里的那片竹林又太远,这两年他们去的几次都是挖小竹子回来种,笋子就吃的少了。

    但是他们今年有马了!可以更快地跑到竹林那边,以前几天去一次他们都嫌累,现在每天跑一趟都没问题啊!

    于是今年春,利塞镇开在城里的特产小店又开始出售鲜笋和笋干,酒馆里多了好几样春笋有关的菜品,有时候还点不到呢,听老板说货商几天才送一次。

    卖春笋对于镇民们来说就是无本买卖,森林里的东西要什么本钱,最多就是有点耗费马儿的体力。

    很快,那几匹马就成为了镇宠,靠它们赚了钱的人特别积极地给它们驱虫、清洗、梳毛、喂食,几匹马儿越发膘肥体壮,油光水亮,像是贵族精心养护的马匹。

    又在特产店和酒馆大赚了一波的艾尔菲斯给温斯特接连准备了好几日的硬菜,红烧肉、清蒸鱼、肉丸汤、烤全兔……

    有天晚餐时,艾尔菲斯来的有些早,温斯特没来得及藏起来,接过了那一大碗放着几根菜叶和一个煎蛋的肉丝面。

    艾尔菲斯慈爱地看着孩子,“多吃点,看你瘦的,还没我们吃草的马长得好。”

    温斯特:“……”你前阵子才夸我好看的。

    艾尔菲斯看了一眼栓在洞口英武雄壮的马匹,再次诱惑小孩儿,“真的不想骑马跑一圈吗?”

    想,怎么会不想呢?

    但温斯特只是沉默地摇头。

    艾尔菲斯疑惑,这孩子不是胆小的性子啊。

    “为什么不想?怕摔下去吗?哥哥会保护好你的。”

    温斯特撇开头往嘴里塞面,片刻后,终于说出了真正的原因,“我会带来厄运,说不定我会害你摔下去。”

    艾尔菲斯征然看着小孩儿沉闷的眉眼,好像明白了什么……

    该不会温斯特不爱跟人接触,并非自闭或者什么容易应激,而是担心自己会无意间伤害到别人?

    艾尔菲斯将他的猜测问了出来,其实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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