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多了自然会带动了经济,拉斐城做其它买卖的商人也对自己的行业燃起了热情。

    卖服饰的有了更多创新,卖酒的开始调制不同口感,做陶土容器的开始琢磨其它精美造型……就连妓院的姑娘们都打扮的更好看了。

    城里的铺子,甭管做什么生意,都购买了利塞镇的竹灯笼,天色一暗就挂在门口点上灯,也不用担心稍微吹点风火就熄了。

    不少旅人喜欢在昏黄灯光下散步,别有意境,他们甚至觉得这比被贵族和教廷垄断的照明珠、还有那些精美昂贵的琉璃灯盏要好,毕竟这种灯笼大家都买得起啊!

    这样没过多久,拉斐城又在外多了万星城、明火城、美食城等别称,名声已经小范围传播了出去。

    如今,拉斐城环境好、风气好,吃喝住宿的条件甚至比王城舒服,临走前还能带些有趣的玩意儿离开。

    除了地方偏还没有传送阵、没有珍贵的魔导材料,甚至连高等一些的魔法药剂都没有,倒也没有其它大缺点了。

    当然,艾尔菲斯这种隔一段时间才进城一次,办完事就走的人还没有机会听到这种缺点。

    ——

    “艾尔少爷,您来了,我来栓马,您进去坐着吧。”

    有足够的营养,又有钱买魔药,几年下来,十一岁的莫娜已经长成很健康的小姑娘了。

    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儿对艾尔菲斯笑得真挚,对温斯特却只是礼节性地打了招呼——她和利塞镇的小孩儿们一样,都不太喜欢这个莫名出现就成了艾尔菲斯弟弟的男孩儿。

    若是温斯特是讨喜的性格,或许会被同龄人接纳,但是他在别人面前总是冷漠又无趣,看起来脾气不好,很难相处,孩子们都觉得他是艾尔哥哥/少爷意外摊上的大麻烦。

    艾尔菲斯照旧带着温斯特到酒馆后院休息。

    小少年给弟弟梳理着被风吹乱的长发,“骑这么久的马累不累?我们去对面的旅馆休息一晚,明日回去也可以。”

    温斯特身上骨肉酸痛,但他不是很在乎,不过哥哥也一定累了……

    “嗯,我想明天回去。”

    兄弟俩聊了几句,这些年吃的越发圆润的格雷大叔笑着找过来了。

    “艾尔,你们兄弟俩来的正好,这两日城主府安排了天赋测试,三年一次呢,艾尔上次就没进城,这次正好赶上,你俩等会儿吃了饭就去摸摸那水晶球。”

    艾尔菲斯嘴角一抽,刚才路过了排着长队的地方,从刚出生的婴儿到二三十岁测了好几次始终没有放弃的年轻人顶着大太阳排了两条街,靠近测试点的地方还有不少看热闹的人。

    拉斐城再小再偏也是个城,参与魔法天赋测试的人也够多了,硬是没有一个人让那个透明水晶球有点动静——艾尔菲斯也不觉得它会有动静,不过是权贵圈钱的幌子罢了。

    没错,每个人在测试的时候要缴纳三十枚铜币,听起来并不贵,但这么多人交的钱加起来,城主府这次又能捞不少呢。

    少年悠悠地喝了一口清香花茶,“我就懒得去排队了,我肯定没什么天赋。”

    他才不当冤大头。

    格雷大叔搓搓手,期待地看着他:“莫恩莫娜兄妹俩大清早就去测了,可惜测魔水晶没有动静,不过我们都觉得,如果是你的话,一定会让水晶亮起来的!”

    几人是真心觉得艾尔菲斯无所不能,就算他测出了极高的魔法天赋,也不会觉得震惊。

    艾尔菲斯好笑问道:“您在城里住了三十多年了,见了那么多次天赋测试,有见过水晶发亮吗?”

    却没想到格雷眼睛一亮,“倒是有过一次,那还是我十几岁的时候的事情了,城主的弟弟让水晶变成了红色,听说是什么六品火系天赋,然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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