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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属于郊区位置,徐志彬实时预报“离案发现场还有10来分钟的车程”。
案发现场座落于东南一处空旷的田野,中间分布着几汪洼地,此时正值春天,常开放着白的、黄的小野花,偶有水鸟会在那停驻,节假日吸引蛮多人前去郊游打卡。不过自从发生了这起命案后,那个地方回归了以往的荒蛮、僻静。
说起案子,案宗显示:半个月前,一个半赤裸的女人在大清早被人发现死在那处田野深处,经法医尸检后认定为被人掐死。寻访她的亲友得知“当天晚上她和男友约会”,只是她的亲友中谁也没有见过她男友,警方多次查探后根据手头掌握的线索,最终将疑犯身份锁定在她的男友身上。但至今关于她男友的线索仍然是少之又少,这个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我发现徐志彬这个人挺有乌鸦嘴的潜质,我们在离案发现场的田野处半米远停了车。刚一下车走了几步,一个人跟我们插肩而过。
虽然他低垂着头,但警察被训练出的记忆力可不是盖的。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个子大概在1米7左右,很瘦,我想体重不到110斤吧。最引人注意的是他的眼睛,那眼睛大的像铜铃,眼周色素堆积严重,眼白布满了血丝,整个人透着阴郁、凶狠的气息。
我和徐志彬同时停下脚步,继而转身。对方比我们更警觉,拔腿就跑。我在背后喊道:“立即停下来,否则我们要对你开枪了”。
对方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我和徐志彬毕竟经验不丰富,不敢贸然开枪。于是上演了三人追逐。
原本我们在大路上追,之后对方拐了线路,往一处小山上爬,我们在后面跟随着在大路、林间、山野处穿梭。这样七拐八拐的过去了一个小时,前面的嫌犯彻底不知所踪了。
我们想着反正记住了嫌犯的长相,回去怎么样都能弄出一张画像,到时不管是查公安系统,还是发布通辑令,抓这个嫌犯还不是十拿九稳。
我们将今天的情况汇报给了队里同志后,看着眼前的荒山野岭,心中哀嚎“车是打不到的”,便只能根据手机上的警车定位去找车。
当我们步行了一个多小时,此时已到了下午5点,才终于来到心心念念的车前。徐志彬刚一拉开前车门,被我们追丢的嫌犯鬼魅般的出现在车里,他拿着根一米多长的木棍,用削尖的那头捅进了徐志彬的胸膛。
徐志彬像一只鼓囊囊的水包上被扎出了一个孔,血瞬间飙了出来,落在了车门上、皮座椅上、草地上,也将我白色的上衣溅出一些些星点和三两朵梅花。
被扎坏了的徐志彬却像是消失了痛觉,他贯穿过木棍,死死的抱住嫌犯。
我下意识的掏出枪,朝嫌犯按下了扳机,对方被一击毙命。
而后我整个人木木然然,毫无感情的打电话向队里简单说明了情况。便载着徐志彬,和嫌犯的尸体,打算将他送到了就近的医院。
一路上,我拼命的跟他说着话,我还记得他应该有说了这样的话:“郝筝,我们......两个挺......挺投机的。回......回大队后,我们跟尤队......申请......申请成为一个小组?”。
我当时的回答是:“行呀”。随后补上一句:“如果尤队不同意,我一定要缠到他同意为止。”
在我连闯二三十个红灯后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大喊大叫着“有人受伤了,快救救他”,手下没放着扶他下车的动作,而他此时已处于神志不清状态。当有人被我的喊叫吸引来帮忙,我整个身子垮了下去,在众人惊呼中晕了过去。
徐志彬被送到了医院的ICU,中途他有醒过来,听说第一句话问“郝筝,她人怎么样了”?
医生告诉他:“郝筝醒了,她是因为神经崩太紧才晕倒”。他脸上露出了放心的神情,却是不过半分钟,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