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这样的表现。”

    “而我观看这位斛摩君,发现他面色发黄,口、眼合,头髻紧,口内有涎沫,遍身无其他伤处,尸体浮肿。”

    “这些都是非常典型的中风脑溢血死因。”

    说到这,薛兴稍作停顿,在一片骚动的人群中微微踱步,而后自顾自地推演起案情的发展与经过来。

    “而再结合死者的死状和当时的现场来看,应该是死者五日前上山砍柴,挑了一颗大树,结果砍柴时用力过猛,卒然发病,导致中风脑溢血去世。”

    “在死者死后几个时辰,当晚,死者的几个儿子发现了尸体。”

    “他们伤心之余,想趁机了结与贺干染家的宿怨,甚至是因此多讹一些田地。便找了个木棍,在其父尸体的头颅上打了一棍,以此来诬告贺干染杀人。”

    “但贺干染完全没有杀人,当然是不愿承认,所以闹到最后,两家互不相让,就开始呼朋唤友,演变成今天这个局面,又害不少人受伤。”

    “您看,我说的可有问题?”

    一番话说罢,在场的人尽数哑然,因为薛兴的这个推论不仅合情合理,而且都有证据相应,根本没有什么反驳的余地。斛摩根转首去看几个堂侄,见他们面如死灰,低首不言,也知道这就是实情了。故而长叹一口气后,也不再多说什么,就退回到众人之中。

    刘羡见此情形,不由抚剑微笑,问薛兴道:“薛司空,你说按照律法,这些犯人该判什么罪?如何处置。”

    薛兴回答说:“其知而犯之谓之故,取非其物谓之盗,伤父躯体谓之不孝。此三罪并罚,理当弃市。”

    “不过考虑到,这些胡人未蒙教化,所以才横行无忌,应该稍稍从轻,以示王化盛恩。”

    “因此,在下以为,应该将这三人发配至铁官司做苦役,为期五年即可。”

    刘羡说:“我觉得还有些不够,这件案子因那一亩水田而起,我认为,就应该以这亩水田为结束。斛摩兰占了贺干染的便宜,本来已经够了,但现在儿子还要继续讹诈人家,实是不该。”

    “作为惩罚,这亩水田就还给贺干染吧。”

    “而斛摩田三人还欺骗了斛摩根等族人,不仅害不少人受伤,还可能导致两部因此结怨,从此横生祸端。要我看,就拿出他们家产的一半,作为补偿分给族人。”

    “这样一来,不仅各方都有了交代,也能起到用断狱教化的作用,告诫世人,不要贪小失大,不要欺亲骗友。”

    其实,按照事前约定,在薛兴将案情查明后,刘羡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承诺。接下来的处罚,应该交由胡人自己来完成的。

    但刘羡就和薛兴这么一唱一和,当着众人的面,把这桩案件的处罚也定了下来。甚至破天荒第一次,直接将案犯移交到了县府管辖的铁官司。

    而斛摩根与贺干临闻言,不仅不感到冒昧,还对这样的处置心悦诚服。

    这也难怪,若让他们自己来处事,不仅根本无法查明案情真相,也从未想过,还有这样的处置办法。这让他们既感到有些惭愧,又生出了些许仰慕。

    等刘羡将此案的结果通告两部后,他们当即挽留刘羡等人在部中做客,还吹捧刘羡和薛兴说:

    “刘县君处事公道,薛司空生有天眼,简直比北边的郝大人还厉害啊!”

    他们口中的郝大人,指的是铁弗部匈奴首领郝度元,他活动在陕北高原上,在胡人中颇有威名。

    刘羡则笑道:“不要说这么生分的话,你我既然在夏阳定居,便都是夏阳人,都是乡亲!”

    “以后部中若再出了什么麻烦,都可以来县中找我,找薛司空,必不推辞!”

    说到这里,胡人们自然是千恩万谢,将刘羡奉若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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