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混血特有的立体感。

    他的神情原本有些烦躁,在看到夏颂白的一刻,忽然顿住。

    夏颂白礼貌地向他打了个招呼:“你好。”

    青年回过神来,连忙将车门推开下了车。

    他有一米八多,肩宽腰细,一看就知道经常健身。夏颂白只比他低了一点,但是身形更为修长纤细,和他面对面站着,腰肢像是能被一手掌控。

    青年视线凝在夏颂白脸上,几乎移不开眼睛,用了很大的毅力才有些心不在焉说:“你好,我叫沈钊。”

    夏颂白没有报自己的名字,只是对着他笑了笑。

    沈钊也不在意,没话找话说:“真是麻烦你们了,没想到车会坏在这里。要不是你们,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等到维修的过来。”

    夏颂白微笑说:“举手之劳而已,沈先生太客气了。”

    “叫我阿钊就行。”沈钊说完,就觉得自己有些太主动了,咳了一声说,“我看我们俩年纪应该差不多,你也还在念书吧?就不要叫的那么郑重了。”

    “是,我今年大四了。”

    “我还以为你刚上大学。”沈钊总算是从刚刚看到夏颂白面容的震撼中清醒过来,也恢复了平日交际的水准,“你也是要去港口?”

    “要去岛上的赛马场。”

    “那场马会?”

    夏颂白“嗯”了一声,沈钊说:“我也受邀了,不然待会儿你坐我的船……”

    话说到一半,就被司机给打断了:“先生的电话。”

    沈钊有些不情不愿,但还是没胆子不接电话,磨磨蹭蹭地拿起手机,还不忘了叮嘱夏颂白:“我去接个电话,马上回来,你等我一下。”

    夏颂白眼睛弯了弯,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汽车电瓶亏电其实很好维修,不过片刻,宾利便重新发动起来。

    冯叔来和夏颂白请示:“少爷,咱们走吗?”

    夏颂白想了想,还是决定过去和沈钊打个招呼。

    沈钊还站在原处,电话说到现在还没挂断,只是明显是被训了,神情有些低落地低着头。

    夏颂白当做没看到,含笑和他说:“车修好了,我们先走一步。”

    沈钊闻言,下意识回头,手机里是视频通话,他一转身,恰好能照到身后的夏颂白。

    天空是极为阴沉的灰,越发显出夏颂白肌肤的白,像是剥了壳的荔枝,清甜光洁至极。他长了一双精致漂亮的眼睛,圆而明亮,眼尾微微挑起,因为沈钊突然转身,他像是被吓到了,眼睛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如同蝴蝶翅膀,又似猫一样善睐有光。

    风吹动他的衣襟,露出衣领下倒扣玉碗似的锁骨,纤细的脖颈上,喉结处恰好点着一颗玫瑰颜色的小痣。

    沈钊过去不觉得自己原来这么好色,可现在看到夏颂白,突然有了一种坠入爱河的感觉。

    沈钊下意识问:“你是单身吗?”

    夏颂白:“什么?”

    “没什么。”沈钊连忙说,“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我们可以加个微信吗?”

    终于等到他问这个了。

    真正的猎人,往往是以猎物的身份出现。

    夏颂白今天费了这么多功夫助人为乐,目标自然就是沈钊。

    沈钊,沈家大少爷,二十三岁,在哈佛留学,性格阳光开朗,身边朋友众多。

    沈家家大业大,财大气粗,是香港少数能够同廉家分庭抗礼的名门世家。沈钊父母早亡,留下大笔遗产,他每个月能拿200万的信托基金,未来还能继承沈家一半家业,无论从哪个方面考量,都是再好不过的金龟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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