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期待着加入某个帮派时,这座城市就已经没救了。

    ‘病入膏肓’这四个字,不止能被用来形容人类。

    “蝙蝠侠如果想拯救这座城市,很难。”白锦轻声说。

    她看着城市上空——那是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出现的、新的灵魂转移路径。它们绝大部分被散向世界各地、只有极少数仍落回了哥谭,而后者大多散发着‘就是哥谭人!’的气息……

    ……当她将目光下落,更是能看到超出十个纽约再加十个洛杉矶的罪孽。

    “有的人类可以比恶魔更可怕。”白锦冷声道,“而在这儿,比恶魔更可怕的人,看上去比天使军团还要多十倍。”

    “不管你说的是七十万还是一百万,你都低估它了。”克拉克摇了摇头,“事实上,蝙蝠侠面对的那一切,比两个数字加起来还要更多、更多。”

    白锦默然不语,点头赞同。

    事实上,曾经看漫画时,她的目光也是落在那些超英与超反之间的争斗上……但如果一个人实际身处于这样的城市里,他们是很难想得到其它的。

    当一个人从出生起就在泥潭里爬行,他哪儿能有闲心看看天空呢?淤泥、碎石与杂草会缠拖着他往下沉……无限的、无限的。他们不能选择其它道路,因为他们的人生早在出生之前数代人就已定下了。这就是罪孽的根源。

    想改变哥谭,不是一两代人的事……即便往后某一天,它得到了一个完善的制度与完美的建设方案,只要这之中任何一个环节稍微出点儿问题,一切就会锵然垮塌,回到从前。

    哥谭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给他们绝对安全的文明社会,他们之中的有些人反而不会喜欢。只要这些人依然存在,哥谭就不会变好。

    所以,如果要改变它,就必须切去那些腐烂的疮疤,让它从臃肿的胖子变得物理意义上的形销骨立,才能真正重生。

    能做到这一点的方法有很多,但显然蝙蝠侠是不想那么做的……即便他的手段有时也过于激进,但那些无论是物理意义上还是精神意义上大量消灭恶人的方法,对他来说,也是决不能开先河的。

    而既然如此,他就必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忍受这座城市的罪恶。

    想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改变它,绝非一代人之功。

    白锦叹了口气,摇头道:“单只是想想‘如果我是蝙蝠侠,我要怎么做?’都让人愁得头疼。”

    “是啊。”克拉克也叹了口气,看了一眼她的裤兜,“但蝙蝠侠不需要我们这么想。反而,如果我们想插手这座城市的事务,他还会生气。”

    “噢,好吧,地区排外性。”白锦嘴角一抽,突然顿了一下,从兜里摸出手机:“等等,我接个电话……嗯?但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