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分家以后,几乎什么东西都没带出来,原来的那些棉衣也都留在了父亲那里。
但是林醒肯定是不会回父亲那里拿东西了。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自己做衣服了。
如今这个年代,想要做棉衣,那是需要布票的,而且每个人能领的布票都是有限的,林醒一家子今年的布已经领完了,领不到了。
不过,虽然领不到布,但是林醒可以用野生动物的皮毛做衣服,同样也没差。
要说最保暖的兽皮,那肯定就是袍子莫属了。
如今冬季的正是袍子活跃的季节,刚好可以打了袍子,吃它的肉,还用它的皮毛做衣服,一举两得。
林醒打定了主意,下次进山,有机会就去打几只袍子回来。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后,吴秀兰已经把兔子给弄好了。
一家子坐在屋子里,一大锅香喷喷的兔子肉放在桌子上,光是闻着都让人口齿生津。
“好香啊!这就是兔子肉呀!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块的肉呢!”林依依开心的说道。
以前跟父亲住在一起的时候,她倒是见父亲吃过肉。
不过原身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不是很好,一年到头也只能吃那么几次肉,而且每次也就那么一小碗而已。
这么一大盆肉,可谓是相当奢侈了。
“等很久了吧。”林醒把其中一只兔腿递给了林依依,笑道:“来吧小丫头,这条腿就给你了。”
林依依没有接,摇摇头推了回来:“哥,兔子是你打的,你吃,我吃其他的就行了。”
林醒不免有些感动。
这小丫头,明明都已经馋的不行了,却还这么推让。
林醒直接把兔腿放到了林依依碗里:“这么多肉呢,都能吃的上,有啥好推辞的,赶紧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林依依看着碗里的兔腿,小丫头总归还是没忍住,犹豫了片刻后,拿起兔腿就开始吃了起来。
她一边吃,一边开心的两眼放光:“好吃!好好吃!妈!哥!你们也赶紧吃!”
吴秀兰夹起另一只兔腿,放到了林醒碗里:“儿子,你也吃,今天上山累了,你得多补充补充。”
林醒摇摇头,把兔腿放回了吴秀兰的碗里:“我不喜欢吃兔腿,妈,你吃吧。”
说完,林醒也不给吴秀兰推辞的机会,拿起碗筷就开始干饭。
吴秀兰无奈的摇摇头,心里却格外的温暖。
她这辈子过得很苦,尤其是嫁了人后,不仅要当牛做马,还要被家暴,每天都要被打骂。
辛亏生了一对好儿女,也算是支撑她坚持下去的动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