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党察看处分,免去东方化工、东方日化董事长和党委书记职务,经检察机关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服刑期间剥夺政治权利。

    国资委分管本次混改工作的林副主任,搞政治攀附,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开除公职。

    至于我岳父舒仲全,虽没有具体管本次混改工作。但作为相关处室的处长,失职渎职,除以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处长职务,降为副调研员待遇,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我岳父感慨,我坚持原则是对的,他不应该一心为了副厅级的待遇,丧失了原则,最后落得了一场空。而且还背上了罪名,也成为自己的一个心里一直后悔的污点。而我坚持了原则,虽然入狱了,但是现在却因为坚持原则,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华江省的国资系统中备受好评。甚至有人提出要重新审理我的案件,让我不要蒙受冤屈。但因为法律是严肃的,已经判决的案件很难更改。包括有律师提出应该给我减刑,但也只能按减刑的法律规定来。

    东方化工公司这边,祝丽珊在林柯免职后接任了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的职务,这让我很欣慰和安心。祝丽珊一定能将我未竟的事业继续下去,甚至完全有可能比我干得更好。

    半年多以后,东方化工公司又重新进行了审计评估,按评估值确定的挂牌价格重新挂牌转让30%股权,这次评估值超过了22亿元。也没有设置任何限制性条件,最终有三家公司报名,经过竞价,来自Z省的全国著名日化集团公司以超过7亿元的价格成功受让了30%股权。听说这家日化集团公司的名称后,正是我原来联系的那家日化集团公司。混改成功后,很快实施了股权激励,入股价格是评估价格的九折。总计管理层和骨干合计持股10%,其中祝丽珊个人持股2%。

    祝丽珊就任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后,恢复了我原来的经营战略和思路,证明了我果然没有看错人。不仅如此,祝丽珊还让公司纪委对刁佑华进行了调查,最终发现刁佑华在公司招投标工作中收受投标方的好处,利用公款吃喝,多次公车私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经上报省国资委纪委,对刁佑华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司予以开除处分。刁佑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这一点上,我很佩服祝丽珊,她比我更加有魄力和果断。我对林柯和刁佑华的态度一直过于仁慈,从而导致自己陷入被动。善良和仁慈如果交付错了地方,只会让邪恶随意滋长,让正义和光明无处安放。

    公司这边的情况让我既放心又安心,虽然我现在跟公司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毕竟我从大学毕业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几年,公司的改革和发展倾注了我大量的心血。让我了无牵挂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