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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为统治者服务的。《北魏律》守护的是魏室的皇权,但东魏真正的统治者是高欢、高澄父子,因此《麟趾格》的目的也在于压抑魏皇,架空魏室,加上东魏朝廷在邺城扎根之后,民讼殷繁,群盗四起,律条互相矛盾,法吏判案无本,急切需要新的法律制度收拾局面,因此《麟趾格》很快替代了《北魏律》。
然而这就有一个极大的问题,魏朝毕竟统一北方上百年,魏律深入人心,《麟趾格》又常年修订,加上军国政务繁多,政令刑法不统一,最终导致齐国的司法官员没能切实执行《麟趾格》,多数案件不依照法律条文,而是根据现实条件来改变法律,甚至用回《北魏律》。
因此苏琼虽然说依照国法治刑,但他绝对做不到,犯人的罪行千奇百怪,各类判决也不相同,苏琼也不能全都依照国法,有时候也根据他的推理和猜测,去做出令所有人满意的判决。
那么只要在这些完美的判决中,找出一点点不合国法的擦边内容,就足以扳倒苏琼,之所以没人扳他,无非是皇帝留着,也有人护着苏琼罢了。
但太子完全有这个扳倒他的能力,只要高殷想。
“太子若要审查,下臣必当奉陪!”
“别担心,我只是问问。”高殷拍了拍苏琼的肩膀:“杨相可带走他们,我就带不得?若无我,这些已是死人。既然是死人,就让我用一用吧,日后有些事,还需要苏寺正担待呢。”
“那……”虽然有些违背苏琼的原则,但苏琼也无可奈何,只能恭维道:“便是这些罪者的大福了。”
这就是封建王朝的妙处,也是帝王的快乐之源,官员们依法治国,始终依的是皇家的法,只要王者举起权杖,法律之海就会为他们让出通道,等他踏过之后才会再度合拢,打不湿帝王的一片衣角。
偶尔有些强项令,也只是时代巨轮下不起眼的浪花。
这个时代,司法官员的权力很大,只有朝廷督办的重大案件需要皇帝批准,理论上死刑犯由大理寺审完,交由御史台审查,就可以行刑了。
不过这才过去几天,苏琼还没来得及动手,高殷就来收人了,因此除了四个得急病死了的,剩下的417人都还活着。
高殷下令,先给这些死刑犯吃顿饭,再给他们用水洁面,整理一下仪容,半个时辰后拉到大院中。
忽然多了顿饭,还能洗脸,这些犯人泛起小小波澜,有人以为是要被释放的征兆,高兴得咬断了筷子,也有人以为要被处刑,或再去“放生”,忧愁得吃不下饭。
等他们来到大院,看见那日见到的小贵人,心中悬着的担忧落了地。
高殷坐在胡床上,与康虎儿一起挑选身强体壮的死刑犯,选出67人。
接着再在剩下的人里,寻找有各类特长的人,即便只是会溜门撬锁,也算作手艺,原先做过游侠的,同样被选了出来。
最终,高殷选出共136人准备带走,剩下的人惴惴不安地等待着命令。
小贵人向那个短须的官员说了几句,官员面上有些无奈,但还是宣布:“剩下人等,全部释放!”
短暂的沉默后,大理寺爆发出热烈的欢呼,犯人们想要跪拜道谢,但他们没那个资格,高殷已经带着那一百多人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