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短,而是那一句傻小子,这个称谓莫名的尴尬。沉寂千年的古城里终于有了人的行迹,走在宽阔的街道上,两边店铺的断壁残垣,诉说着当年的繁华。

    这座古城的规模,不算大,大概可以居住四五千人,这在当时算是比较小的城池,相比当年如楼兰等名城,鼎盛时期,可以容纳超过一两万人的居民,有的甚至超过五万。城市大体已经毁坏,埋在沙漠中不下千年,有些部分很难分清是沙丘还是堡垒,大多数塔楼都已经坍塌风化,饶是如此,也能够想象出当年的壮观雄伟。

    “这里地处沙漠腹地,估计很少有人能找到这里。不知道在我们之前,曾经来到过这里?”林坤感慨道。

    城门早就坍塌得不成样子,城前的壕沟也被黄沙填平了,岩生去探路,从城墙残破之处进入城内,四周的废墟中一片死寂。城中的街道和房屋不是坍塌,就是破败,在远处看觉得还行,颇有些规模气势,到跟前进里面一看,什么都没有,全是沙子和烂木头、碎石头。只有若干残破不堪朱漆早已剥落的巨大木柱房梁,还能窥得几分昔日城中豪华的气象。

    “我们携带的水需要进行补给,先找到祭祀的地方再说。”白云跟林坤和许倩商量道,“一般祭祀的地方都有水井,这里也不例外。”

    林坤看了看许倩,许倩依旧是支持的态度,她显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跟白云唱反调,尽量配合,以促成合作的达成。很快,白云的人就找到了祭祀的地方,那里有一口青石的井台,井口上还盖着一块厚厚的石板。林坤刚一揭开石板,一股凉气从井中直补上来。许倩打开狼光手电,向井里照去,井壁有些坍塌,但大致保存还算完好。古井不波,平静的水面把手电光,映衬得五彩斑斓,在井壁上形成一道道飘忽不定的光影。

    突然一声尖利枪声,打破了古城的静寂。

    几个人闻声,向旁边一闪,躲进街道两边的断壁间。一颗子弹打在林坤刚才站立的地方,在青石上溅起一道火光。

    突如其来的枪声,把大家惊出一身冷汗。根据子弹在井台上擦出的火花,可以大致计算出子弹的弹道,大家把枪口对准同一个方向。虽然还没有发现敌踪,但对方不分青红皂白,开枪伤人,表示他们绝非善类。

    而此时他们携带的骆驼,没人牵引,正悠闲地立在大街中间。

    “妈的,这里其有其他人?!”

    “两点钟方向!”许倩喊道。

    “好!”

    枪声已经暴露了枪手藏身的位置。

    林坤听到许倩的指示后,立即冲出藏身的地方,两人一个掩护,一个突击,相互交替着向枪手藏身的地方冲去。白云则在隐蔽的地方没有动,抬高枪口,警惕的环顾四周。

    枪手的想法不错,但现实更出乎他的意料,没等他开第四枪,林坤和许倩两人连续开枪射击。两个精确的点射,枪手额头中弹,在夕阳中仰面栽倒,那画面倒也凄美得好看。

    林坤过去一看,枪手已经被击毙,这个人穿着厚厚的沙漠迷彩,一头金发,虽然已经蓬头垢面,但还是可以看出来是个外国人。

    “盗墓的。”白云肯定地说道。

    “你怎么知道?”

    “ak,美军战靴,俄制迷彩以及这只解放军的水壶,在新疆,盗墓的都穿这样。”

    林坤将信将疑,但似乎除了相信她的解释也别无其他办法。过了一会儿,岩生回来,他先是过问了枪声的事情,然后拿出一个笔记本,说道:“又发现。”

    “哦?”大伙儿都睁大了眼睛。

    “这地方曾经驻扎着一支考古队,但后来人都死了,我在里面找到了遗址,一共四十七具尸体,全都是骷髅,现场找到了这个。”岩生将笔记本递给了许倩。

    白云原本想要一把夺过,但是被许倩的眼神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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