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还非常排外,并且还比较苛刻,对内倒是能把他们本国出色的演员捧上天。
斯特林原本还觉得葛瑞丝的英国籍,还是相对有优势的,事实告诉他,他还是太天真了。葛瑞丝在英国哪里是拥有相对优势,英国简直就是她的出场,以及英国媒体一致性的把她拥有的美国籍给无视了。
是的,在他们看来,葛瑞丝就是个纯英国人,另外随着葛瑞丝对外资料进一步曝光后,都上升到她是英国骄傲的地步了。
看一看英国媒体对在《赎罪》里戏份满打满算都排不到前五的葛瑞丝的评价和评论数,就可见一斑了。斯特林想到这里,就稍微对现在还有数量不少的报纸感到释然了,然后他就随收翻了翻那一沓报纸。
唔,他说错了,他还是没办法释然,瞧瞧吧:
《每日电讯报》评价葛瑞丝的表演:“十分清澈,具有非凡的天分。”
《卫报》则说:“在以十八岁的布里奥妮视角的片段里,葛瑞丝·格林她浑然天成的表演,和饰演十三岁的布里奥妮的年轻演员西尔莎·罗南昭显辉映,将角色承上启下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
《综艺》更是称,“葛瑞丝·格林的表演是这部电影里,带给很多观众的最大惊喜。”
这还不算完呢,前面这些并不是独立成篇的,都是放在对《赎罪》的整体评价里面的,这是很正常的,可还就真的有杂志的影评人专门对葛瑞丝的表演写了一篇影评,还是英国很具有专业性的影评杂志《帝国》!
哦,不对,《帝国》杂志的主编凯文·戴维斯,也就是这篇影评的撰稿人,怎么能说他是专门就葛瑞丝写的影评呢,人家其实是从十八岁的布里奥妮的所作所为出发写的影评。
斯特林为此小小翻了个白眼,戴维斯是从十八岁布里奥妮入手发表他自己的看法不假,可字里行间那种“我就是葛瑞丝·格林的迷弟”太明显了,尤其他还在影评中还引用了葛瑞丝所著的和心理学相关的书籍里的句子,来评价布里奥妮的心理,这就彻底暴露了。
看来他的客户在英国都被吹成一朵花了,斯特林心想。也对,葛瑞丝·格林就是一朵霸王花。
斯特林用血与泪的教训得出这么个结论,可耐不住现在‘娇花时代’渐行渐远,‘霸王花’成为新性感的时代就被开启了——斯特林到伦敦不到两小时,就有一个剧本被送到了ma在伦敦的办事处来,事实上被送到这儿的剧本并不止一个,今天只是斯特林恰好在伦敦,不用被中转了。
斯特林本来都打算离开办公室去预订好的酒店了,所以就随手把新剧本拿在手里,在坐出租车去酒店的途中,他把剧本放在腿上翻开,没有立即就看,而是得给他的客户打个电话。
电话接通后,斯特林等来的不是一般通用意义上的问候,而是葛瑞丝用清亮的声音问候他:“你在伦敦?”
“你怎么——难道是听到了伦敦街道发出的声音了?”
“是时差,另外,我不得不说,我到现在都还不能适应你的修辞说法。”
斯特林:“……”他还是头晕脑胀到糊涂了,忘记了伦敦和洛杉矶相差八小时的时差,在这时候洛杉矶还是半夜呢。斯特林揉了揉眉心,没好气的说:“那还真是我的荣幸,我亲爱的客户。是的,我现在就在伦敦,而我此行的目的呢,就是想问问你想不想来一次环球之旅?当然不是,我是来找你商量你接下来的行程的。”
葛瑞丝一边把收到的邮件打开,一边漫不经心的问:“发生什么事了?”
斯特林皱眉:“什么意思?”
葛瑞丝一心二用的回答:“我是说发生什么事让你选择飞来伦敦,而不是在洛杉矶通过电话和我联络?”
斯特林扬高了音调:“你竟然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格林博士?”放在他腿上的剧本就随着震动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