垢的身躯,谁又能认得出呢?

    身上一阵酸臭,就连野狗都懒得下嘴,有一种要呕吐的感觉。它已经与这女孩争夺了很多次食物,没有一次是赢过的。

    眼见着占不到便宜,那野狗呜咽一声,夹起尾巴逃走,留下满身血渍的乞丐,嘿嘿傻笑的捧着半个长毛的窝窝头,不断的傻笑。

    ‘咔嚓!’

    伴随着骨裂声,小乞丐飞出丈许,栽倒在地,溅起了一地灰尘。

    一口殷红色鲜血喷出,唯有枯瘦的手掌,却依旧攥着那发霉窝窝头,即便骨裂筋断,依旧不曾松开。

    那,是她活下去的希望!

    她不记得自己是谁,只知道自己必须要在这里,必须要活下去,一定要在这里等一个人!

    至于为什么等他,她早就忘了!

    一阵喝骂传出,却见一锦衣公子面色难看的用脚搓着地上泥土,仿佛沾染了那乞丐身上的污秽一般:

    “小乞丐,还不快点滚开,弄脏了大爷衣衫,今日就将你扔在河水中种荷花!”

    “叮当!”不知为何,看到这一幕,张百仁天人道心刹那间打破,只觉得鼻子发酸,眼眶红肿,一行热泪忍不住滑落。

    “叮当?好熟悉的名字!”乞丐猛然转过身,双眼诧异的盯着张百仁:“你识得我?我自己都不记得我是谁了,我只记得我在这里等一个人……。”

    话未说完,那费劲千辛万苦抢来的窝窝头坠落在地,猛然向张百仁扑来:“我记得你了!我记得你了!我等的就是你!”

    张百仁下马,将叮当抱在怀中,顿时惹得过路人一阵诧异。

    任谁都想不到,那白马紫衣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公子的少年,竟然与一个乞丐有瓜葛。

    “叮当!!!”张百仁泪如雨下。

    “你知道我是谁吗?”叮当一双眼睛看着张百仁,双目纯净而又明亮:“叮当指的是我吗?我不记得自己是谁了!”

    张百仁双目赤红的看着那青衣公子,然后面色冰冷,杀机似乎自牙缝里蹦出,虚空为之风云变色:“我要将你抽魂炼魄!”

    念动间,那公子已经被千刀万剐,灵魂被其摄取,纳入了一盏油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