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李秋池登时大吃一惊,人命案子,事涉两位土司,一个头人,这案子审不了啊!
李大状在贵阳时办的多是民事纠纷、经济案件,命案他也办过,可是从来没有两位土司人家发生命案,一个成了原告,一个成了被告的先例。
并非土司与土司平等身份的人家就从来不发生人命案子,问题是在贵州地头儿上,土司这一阶级已经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物了,如果是土司打死了普通百姓,罚点钱就成了,人家不用打官司。
一个土司的儿子打死另一个土司的儿子,这种事在非战争时期还从未发生过,都是带着大票保镖随从的公子哥儿,什么时候能轮到他们亲自动手了?如果真发生这种事,还是不可能打官司,双方要么密商苟合,要么决一死战,血债血偿,哪里需要什么状师,哪会丢人现眼地上什么公堂打官司。
在这种朝廷默认的家族部落式统治地区,特权阶级一抓一大票,根本就是朝廷律法不能约束的,这种案子怎么审?双方势力都比自家主公大,不管断谁胜诉,另一方的怒火必定扑面而来……
李秋池马上凑到叶小天身边,小声道:“东翁,双方都非寻常人物,这案子难审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旦接手,无论东翁你怎么判,都难令双方心服口服,到时必定惹祸上身。”
叶小天点点头,道:“我明白,此案本身并不重要,难就难在双方并非律法可以约束的人,我这执法者还能有何作为?”
李秋池道:“东翁英明!安全起见,东翁马上回府吧,学生去刑厅说一声,就说东翁偶感风寒,要歇息两日。”
叶我刚到铜仁,水土不服,昨夜又因应酬多喝了几杯,以致上吐下泻,挣扎不起,替我告个十天半月的假罢。”
叶完翻身上马溜之大吉。就在刚才,他还在为终于有人到刑厅告状而欢欣鼓舞,如今眼看生意要开张,却因苦主和被告来头太大而屁滚尿流地跪了,世事难预料啊!
:诚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