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主要是为两个女孩子考虑,现在杜薇需要打开西方市场,而安妮海瑟薇也需要打开东方市场,所以两人相互交换是最合适的。

    至于刘晔,他现在还属于新人,在华夏大陆都还没有多高的名气,又不像杜薇已经有了一首《21guns》做铺垫,现在去西方宣传,肯定彻头彻尾的当一个路人,所以不如在华夏,以及日韩先踏实经营,毕竟他的颜值在东亚还是比较能打的,更重要的是确实有一点硬汉的味道,好好抓住路演的机会,应该能提升不少知名度。

    按照约定,杜薇很快就要启程赴美,先从美国开始,在美国几个大城市做大概十场路演之后,紧接着再直奔欧洲,在英法德意这四个国家还有十场左右的路演,一路跑下来,基本上电影就该上映了。

    所以,李牧想在杜薇走之前,先把这首歌录出来。

    哪怕是编曲后面还有调整,但只要确定这首歌的整体基调,以及演唱风格、速度、力度等关键环节,让杜薇把唱录完,剩下的编曲团队还可以继续做精细化修改,然后来适配杜薇录好的演唱音轨。

    这种套路在唱片录制的过程很常见,就等于是先让模特把身材比例以及尺寸全部定下来,然后把衣服的制作交给一帮有经验的设计师和裁缝,等他们把衣服做好,再把衣服穿起来。

    杜薇没想到李牧在自己即将赴美路演之前,竟然还能写出一首歌来,慌忙推掉走之前的所有安排,跟着李牧一起,一头扎进了录音棚里。

    对她来说,她最喜欢的就是和李牧一起录歌的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李牧几乎会一直跟她在一起,不但会很尽心尽责的跟她讲述歌曲需要的感觉和重点,还会一直在录音室外面、隔着隔音玻璃不停的给她加油鼓劲。

    对情窦初开的杜薇来说,如果录音的时候,能看到李牧在外面,她几乎可以把自己的潜力发挥到极致,因为她心底最不愿让李牧失望,甚至,一心想着让李牧能以自己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