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市的立法权在谁手中?

    如果立法权归朝廷,那么商市也甭开了,光是一个立法问题就能讨论上几十年,到南宋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

    如果武好古说立法权属于商会,那么这个商市的也肯定会难产!

    武好古道:“商市的商法由商会草拟,官家御笔亲批。”

    纪忆问:“内降手诏?”

    “对!就是内降。”

    所谓内降,是皇帝从皇宫中直接发出的诏令,全称是内降手诏、内降札子、内降指挥、内降文字等。另外内降还有一些别名,比如中旨、内批、上批、御札、御笔等。这些内降诏令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经过中书、枢密院的审议直接颁发。按照宋朝的惯例,这种内降原则上是不合法的。

    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只要大臣们不抵制,翰林学士也不拒绝草制,内降也可以成为特殊的合法诏令。

    而武好古之所以想出用内降诏令核准商市商法的做法,则是想开一个先例——现在执政的是办事不择手段的章惇,自然会准许商市特例特办。可将来宋徽宗执政后,如果商市的事宜都要由两府讨论,武好古可就要头大了。讨论到最后,关张大吉也没一定。

    所以现在武好古就希望能让商市从大宋官僚的视线中“消失”,由皇帝下中旨绕开两府去管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