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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适应童亚倩在旁边的陆扬,这个时候已经完全进入状态,就像以前在网吧码字的时候一样,身旁不管有什么动静,只要不是摔椅子、砸桌子之类的巨大声响,都干扰不了他的状态。

    嗯,为了保持这种状态,陆扬在笔记本上插了耳麦,将两个耳塞塞在耳朵里,酷狗播放的音乐在耳朵里响,却完全没被他听进去唱的是什么,歌曲的声音对码字状态的他来说,只是一个背景乐,屏蔽其它声音用的。

    童亚倩停下来好一会儿了,陆扬却完全没有察觉,而童亚倩则一只手托着腮,一只手无意识地握着鼠标,睁着美丽的大眼睛怔怔地望着这种状态下的陆扬。

    她此时的想法很奇怪。

    想的不是认真的男人最帅之类的事情,而是在想:写的男人,不可能像歌词里写的那样,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着哪个女人吧?这样的全神贯注,恐怕就算是曹雪,此时也不在他脑海里。

    如果他一天十几个小时都这样码字,恐怕哪个女人也不会被他想起吧?

    这种想法很奇怪,却也是事实。

    对于一个写手来说,在完全沉浸在码字状态中的时候,大概只有在写感情戏的时候,才会想起自己生命中的某一个或者某些女人,否则,脑海里就全是故事的情节,再美的女人也会被他忘在脑后。

    这一点,跟痴迷阅的读者相似。

    痴迷的真正书虫,在看书的时候,也会把什么都忘了,也因此,不管是写的,还是痴迷于的男人,交到女朋友或者艳遇的几率,总是小于跟、游戏不沾边的好男人。

    在这种忘却周边一切。脑海里只剩下故事情节的状态中,陆扬一直把正在写的这一章写完,才抽离出来。一扭头,正好与怔怔的童亚倩目光对上。

    她这种发呆的表情,好像不是一时半会儿了,陆扬愣了一下,才笑道:“不写了?”

    “啊?嗯,不写了,写不下去了。”

    童亚倩被陆扬的声音唤回神。露出一个笑脸,回答着,随后又问:“你今天的第二章传上去了吗?”

    陆扬点点头。

    “传上去了。”

    童亚倩瞥了一眼陆扬电脑屏幕下方的时间。已经快十一点了,她微笑着问:“今天写几章了?还有再写吗?”

    陆扬:“四章了,再写一章吧!”

    可能是适应了,写到后面两章的时候。陆扬手臂上的伤口已经感觉不到痛。这样的情况,让陆扬感觉到满意,正好这个时候头脑还很清醒,就想着趁状态不错,再写一章。

    童亚倩闻言,却微笑着站起来去拉他的手,轻声道:“别写了吧?今晚陪陪我!你看现在已经快十一点了。”

    陆扬眨了眨眼,点点头。

    童亚倩如果不说。他还忘了,两人能这样相处的晚上已经不多了。是该多陪陪她。

    当下,陆扬主动关掉电脑,和童亚倩手牵着手出去洗漱、休息。

    因为曹雪即将到来长住,这天晚上两人都格外的珍惜,恨不能把对方揉进自己身体,良久才相拥而眠。

    如果今天童亚倩逼着陆扬二选一,也许陆扬最终能下定决心选择一个,但童亚倩表现得如此宽容,反而让陆扬越加的舍不得她。

    很多时候,难以割舍的人和物,在你不需要必须做出选择的情况下,谁也无法做出割舍。

    第二天,童亚倩在陆扬醒来之前就走了,只在床头柜上,留下一张便签。

    “我先去上班了,最近我们还是尽量不要走在一起吧!等房子租好了,我会在上班时间用短信告诉你。”

    陆扬望着手里的便签,默然片刻,开始起床穿衣,一番洗漱,照常上班,并没有因为手臂受伤而请假,他请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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