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柴?”苏杏不懂了。

    “听说是散步,想顺便摘些野菜。”参与救人的安德透露说,

    “幸亏养生馆那边去得快,不然真是危险。”

    “她可能是仗着自己对山里的情况比较熟悉,自信不会出意外。”陆易道,

    “其实河里淹死的往往是会水的。”

    “她胆子挺大的,平时就算了,现在挺着个肚子不怕遇到猛兽吗?”苏杏始终觉得不可思议。

    猛兽?众人愕然。包括柏少华也看着她,

    “哪来的猛兽?你见过?”

    “没有,少君说你……”苏杏指指柏少君,却发现他在偷笑,

    “说你从国外买了一些猛兽回来放养。”敢情是骗她的,这小子。

    “你现在才想起来,就算真有猛兽也被人打光了,还等到现在?”柏少君索性大方地笑,并把n年前捉弄她的事说了一遍。

    “打光倒没有,目前它们在森林里繁殖得挺好,改天带你去瞧瞧。”柏少华微笑道。

    “啊?真有啊?伤不伤人?要不要杵一块温馨提示?”苏杏忧伤了,村里有客人,家里有孩子呢。

    “没事,我们有枪……”柏少君快人快语,刚说枪字立即收到三双警告的目光,

    “猎枪,苏苏你要不要一把?很好用哒~”给她用不要紧,她不懂枪械的分类。

    他记得她与亭飞学过枪,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嘛。这回他只收到的一个严重警告的眼神,来自她孩子爹的。

    懂得开枪就行了,和平年代喜欢玩枪的都是女汉子,他孩子妈是文人,万一不慎枪走火怎么办?

    受到他谴责的一眼,柏少君忙笑嘻嘻地蒙混过关。还好,柏少华及时给苏杏舀了一个猪蹄。

    这猪蹄是财叔他们今早去梅林村的菜市场买的,出去的时候碰到少华在村里散步,顺口问他要不要买,结果就有了今晚这道诱人的宵夜。

    卤猪蹄?!苏杏眼睛一亮,举筷轻轻一夹,嚯,猪蹄的皮被夹开了,露出香喷喷的肉肉来。

    表相油亮,浓浓的肉香把她馋得头也不抬一口拒绝小伙伴的好意。

    “算了,我对枪没兴。”在这太平盛世,她对吃的更感兴。夹一块放进嘴里,嗯,油润酥软,汁水浓厚,孩子们不在太可惜了。

    “嗯,这个好吃,改天再做好不好?我把小菱小野接回来。”

    “改天做可以,打扰他们学本事就不必了,等他们回来我再做。”柏少华微笑道。

    这东西胶原蛋白多,适合女人和儿童吃,前提是她们要喜欢。

    “大家同在一个村,明天你找小雪一起去看看小严,免得别人说你冷心冷肺。”柏少华又说。

    “我正有这个打算,吃完宵夜我就去找小雪。”陆易听罢也建议,

    “明天让少君代表咱们餐厅一起去。”

    “没问题。”代表一口应承。枪的话题被成功带开,柏少君抹把不存在的汗松了一口气。

    其实他觉得女人玩枪没什么,又不是扛火箭炮,怕什么?少华是关心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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